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0年4月下期

跨界水环境政策执行受阻的博弈分析——以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为例/雷超男 廖晓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雷超男 廖晓明 日期:2020-05-21 20:48:58
规划,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构建起区域协同的环境保护中介组织。
  二要鼓励建立跨区域民间组织。在当前我国的区域合作中,舞台仍然踩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脚下,而跨区域治理主体不只包括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各级政府应积极推动体制改革,鼓励企业、第三方组织以及公民自发成立的各种社团组织都参与到跨域治理中。要着力实现从政府单一维度的垂直交流到社会多元主体拓扑互动的转变,即建立跨区域的民间组织,这样容易淡化行政色彩,弥补政府的权力真空,并且在处理公共事务上展现出独特魅力。要凭借民间力气、巷子社会由下向上推动各地方协同互助,冲破行政区划壁垒,助推区域公共管理。因此,鼓励提倡建立跨区域民间自发组织,这对于政府推进体制改革以及发挥政府区域管理职能有着重要意义。
  (四)推行环保督察“回头看”
  在当前包括跨界水环境污染等治理实践中,水环境政策贯彻执行督察乏力与追责体系不健全的现状亟待改变。党的十八大以来,环保执法取得了很大进步,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十条”,环保部的大气污染专项督察手握斩污利剑闯入大众视野。但实践中,污染情况日益严峻,存在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致使环保督察规模和力度加大,级别也迅速加码,不得不需要有环保“钦差大臣”之称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啃这块硬骨头。从环保督察的总体情况来看,环保督察组先以环保机构的身份查处企业,再到以中央特殊机构的名义督察省级党委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意味着从“查企”到“督政”的实质变革,为地方领导戴上了“生态金箍”,让环境治理与政治绩效挂钩,冲破了地方政府自利性的牢笼。
  就跨界水环境污染问题而言,各区域地方政府出于“GDP挂帅”的政绩观念,在治理过程中只考虑自己地方的利益,往往忽略了公共利益,进而无法协调各地方政府间利益,无法贯彻执行跨区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及相关制度,仅依靠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无法有力管束和督察地方政府作为。环保督察组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公共政策执行督察乏力的问题。借鉴以往督察工作经验,笔者建议,一是中央政府可以创新组织,建立跨省区的大区环保督察机构,对地方的环保下属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由中央政府设立“大区域环保督察机构”,保障大区域内执政一体化,这样既可以落实对跨区域环境保护的督察,也可以使地方环保部门摆脱当地政府的干预。二是提高站位,强化监督,持续加强环保督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将环境保护督察逐步领上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与此同时,引领各地区设立省级环保督察机构,构建多层级督察体系,显现督察联动效应。环保督察,要具有壮士断腕的精神,对环境污染问题绝薪止火,更要实现从中央环保督察的外力驱动到人民群众感同身受的内生动力转化。
  参考文献:
  [1]MANDELL M P. Inter-
  governmental Management in 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s:A Revised Perspective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988,11(4):393-416.
 
  责任编辑 张小瑞  
  E-mail:ldkxzxr@163.com  
  电  话:0371 -  63926295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