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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下期

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领导逻辑——基于“情境—目标—策略”分析视角/徐丽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徐丽超 日期:2019-11-06 09:50:25
、目标设定和策略选择,即社区治理情境如何推动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目标变化,进而产生不同的领导策略,形成了研究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导的“因何—为何—如何”的逻辑动态机制,进一步解释了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导行动的“动机—期望—策略选择”的过程命题。
  二、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导的三重逻辑
  不同政府发展时期、不同社区治理阶段以及不同社会组织类型,基层政府的领导行动必然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都是与我国政府发展和机构改革的宏观背景息息相关的。因此,本文以我国政府发展和机构改革三个宏观阶段:计划经济及行政权力控制阶段、以经济发展为重心的效率阶段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阶段为参照标准,归纳出微观层面下,在“情境—目标—策略”视角下,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导的三重逻辑:权力逻辑、效率逻辑和治理逻辑(见表1)。
  
 
  权力逻辑源于行政体制中权力的分配和管理控制需要,重点在如何梳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好关系,这种关系既是统一步调的协调发展关系,也是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嵌”关系;效率逻辑是一种结果和过程导向的逻辑,关注如何集中行政或集中社会资源助力行政命令或上级决策的执行;治理逻辑强调回应居民利益诉求,推动社区治理。
  (一)领导的权力逻辑
  领导的权力逻辑关注如何领导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建立良好关系,强调合法性和关系性领导策略。具体来说,合法性策略有三个层面表现:一是领导社会组织“行政合法性”的承认。社会组织需要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登记批准得以成立,而这个过程中的要求体系和批准均由政府行使,此时领导行动具有选择和合法意义。二是领导社会组织“内容合法性”的承认。社会组织是面向社区需求和社区公众的,其业务范围是其提供社区服务、进行社区活动的参照和前提。为了保障社会组织能够真正对社区居民提供福利性服务,基层政府需要对社会组织的业务内容,也就是未来的活动内容进行核定。三是领导社会组织“环境合法性”。社会组织对于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地方治理中的共识,这就要求基层政府既给予多元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又要积极营造社区治理多元共治、一核多元的治理环境。关系性策略重点强调如何分配权力,如树榜样,社会组织榜样具有基层政府认可、社区治理需要的突出特征,这些特征和基层政府的行为会逐渐内化为社会组织行业的规范和秩序,使基层政府的转型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相一致,形成一种共进格局。因此,合法性策略是关系性策略的基础,关系性策略是合法性策略的导向,在此逻辑下,社会团体或行业协会因其代表性特点,成为权力逻辑下的优先领导的社会组织类型,作为中间社会组织能够成为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权力分配或关系建立的链接方。
  (二)领导的效率逻辑
  效率逻辑关注过程与结果,该逻辑有一个重要的基础前提是基层政府按照既有工作程序能够有效集中或动员执行资源。这就要求领导策略必须放在如何符合工作程序和如何动员资源两方面,即过程性和结果性领导策略方面。在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导的效率逻辑体现为进行政府职能转移,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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