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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下期

从行政吸纳到双向嵌入:国家—社会关系视域下的网格化治理——基于苏州渭塘的经验探讨/江亚洲 施从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江亚洲 施从美 日期:2019-09-06 16:40:44
理在以下两个方面反映了行政吸纳社会的逻辑。
  (一)对基层管理组织的再造
  网格化治理依赖于一整套网格化架构体系。首先,它按照一定的规则将管理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配备网格长、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和一定数量的网格员。网格长一般是社区负责人或政府工作人员,负责网格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协调等工作。网格管理员是社区负责人,负责网格内信息的确认和现场处理。网格协管员则主要负责网格巡逻、排查问题并及时上报信息。另外,网格化架构从纵向分为四级网格体系:一级网格设置在镇(街道、区),二级网格设置在村(社区)、产业园等地,三级网格设置在自然村、片区、楼宇集中区,四级网格设置在村组、企业、楼宇。上下级网格是隶属和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此,网格之间的纵向联系会不断强化,而横向联系不再那么重要。我们可以看到,网格化治理的组织架构跟传统基层治理组织架构是截然不同的,这一过程可以看成是网格化治理对基层的组织再造。在组织再造过程中,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明显的政府主导性。这从网格的划分、网格工作内容的规定、网格长的任命等方面都能体现出来。这跟以往社会治理在村、社区层面的自治属性是相悖的。第二,组织体系的严密性。一方面是多层级的网格体系,另一方面是网格内复杂的岗位分工和管理流程。如此严密的组织体系要运转起来,就必须借助于高度发达的信息管理系统,这对基层治理的信息化程度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对基层服务功能的整合
  对基层服务功能的整合是借助于组织再造完成的。这种功能的整合也是相对于以往基层社会服务功能的设置而言的。这种功能的整合至少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基层服务功能的网格化整合。这主要是指基层社会服务以网格为最小单位进行配置,每个网格内部是一个完整的小系统,而且单独与上级网格及信息管理指挥中心对接。与传统基层服务体系相比,网格化服务范围的半径大大缩小了。这意味着网格长能够更加准确快捷地获得网格内的各类需求信息,但同时也意味着他能够调动的资源量相应减少了。二是基层服务功能的准行政化整合。准行政化整合是指原来那些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如今也纳入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单位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组织和调配。在这个过程中,不是政府直接配置服务,而是将社会组织等非政府力量纳入网格进行管理,保留它们的主体地位,这样就可避免完全行政化,结果就是使那些原本不属于政府的服务具备了准行政化的属性。准行政化的后果就是政府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影响非政府力量的活动及他们提供的服务。
  网格化治理在功能上对原有的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进行替代。这样,一方面消除了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还利用它们满足了基层社会的需求并稳定了秩序。当然,从更长远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发展的方向来看,这种行政吸纳社会逻辑导向的网格化治理也存在问题,终究是要改变和被取代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第一,这种政府主导的网格化治理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这种治理模式兴起于我国社会飞速发展和急速转型期,在这种背景下,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利益分配出现不均和不公,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利益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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