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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下期

县级政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探讨/周生虎 胡 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周生虎 胡 泊 日期:2019-07-08 16:31:49
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的区别具体表现为,社会心理服务主要针对社会宏观层面的心理建设问题,包括社会心理疏导、社会预期管理、社会心态培育以及社会治理中心理学方法的运用等,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心理健康服务则是针对个体层面,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部门提供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以解决个体在认知功能、情绪、自我评价、环境适应、人际交往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和问题,侧重于病理学和医学角度。社会心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内涵和外延有着明确的区别,不能相互替代,混同使用。[2]
  (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与传统的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的主体更加多元,更加重视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更加注重自下而上的协商与互动,达成共识;重视法律、市场、文化、习俗等手段协同发挥作用。社会治理的特征决定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达到善治目标,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凝心聚力,共同奋斗。
  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也是矛盾凸显期,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社会阶层固化带来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在所难免,权力与权利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衡使得对公共权利的诉求日益迫切,部分领域内社会公正的缺失损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传统文化糟粕和不良社会心理惯性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这些社会现实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在社会心理领域表现为社会认知负面化、社会态度消极化、社会情绪过激化及社会信任淡漠化等。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关键环节。
  二、县级政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县级政府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在我国政府层级体系中具有独特地位,是政策落实的前沿阵地。为了掌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县级政府的落实现状,我们通过互联网政务公开、电话访谈等形式收集到河南、湖北、江苏、山西、山东、浙江、辽宁、四川等省26个县级政府(县18个、市辖区8个)的相关资料。内容涉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新闻报道。通过对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看出,县级政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较为重视,普遍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人员、场所、专项资金配备能够落实到位,注重工作的检查督导、经验总结及物化成果的收集。
  然而对于县级政府而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近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尚无成熟经验可循,且国家层面也没有出台统一的实施办法,因此,部分地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在所难免。
  (一)政策理解偏差
  县级政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理解偏差集中表现为混淆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概念。有的县级政府将两个概念混同使用,含糊不清,在工作方案中时而出现社会心理服务,时而出现心理健康服务;有的县级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视为“增强群众心理健康意识、提高社会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契机。少数县级政府名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则完全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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