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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中期

提升地方政府简政放权针对性和协同性的思考/傅 军 李 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傅 军 李 营 日期:2018-10-08 11:58:43
,尤其是简政放权的针对性和协同性。比如,权限下放之后的实际效果如何,群众、社会、下级政府相关人员如何评价,和不放权相比行政效率、行政成本、行政效能是否有变化,权力下放之后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如何,事中事后的监管是否到位等。依据考评结果,建立健全分类调整机制。对于基层条件较差、难以承接的事项,经考评应按照程序收回,避免权力落空;对于严重脱离客观实际的权限,经论证后可以允许下级不承接;对于下放后审批量极少的事项,承接单位可以向有权机关建议取消或者合并;对于下放不同步、不协调的事项,要进行督察,责令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对于简政放权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落实责任,进行问责,确保简政放权工作的有序推进。[3]
 
  参考文献:
  [1]张丙宣.缩小不同层级政府间改革差异化[N].学习时报,2016-06-06.
  [2]张定安.全面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4(8):16-21.
  [3]福建省编办课题组.提升减权放权有效性、协同性的调研与思考[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7(3):16-19.
 
  责任编辑 于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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