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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中期

《道德经》辩证型领导特质理论分析/张党珠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党珠 日期:2018-09-17 16:04:31
们可以得出,《道德经》认为“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提倡在发展一种特质的同时应防止它的过分、极端化,以免因物极必反而走向美德的反面[5],也应防止把某个特质看作是一个静态的、没有发展的固定的点,应提倡一种动态的、发展的特质观,否则,领导者的一些所谓正面的特质就会逐渐转变成负面的特质,这就是辩证型领导特质理论中的量变质变规律。此规律的关键点在于,领导者如果拥有同样的特质、不同的量,就可能拥有不同的正面、负面价值,要么减少特质的量,可以产生正面价值,要么增加特质的量,也可以产生正面价值。量变质变规律可以较好地解释为什么领导者的正面特质既具备正面价值也具备负面价值,负面特质既具备负面价值也具备正面价值。
  (二)对立统一律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其中,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无论是在自然、社会还是在思维领域,任何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正是事物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也就是说,一切现象与过程都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
  《道德经》认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即万物(包括领导者的特质)都具有一体两面性(阴阳),而这一体两面又形成了对立统一(和)。该原理解释了为什么同一领导特质具有正面与负面两种属性。比如“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就是一个典例。领导者自己既有了解事物的一面,即“自知”,此谓“阳”;也有自己不了解的一面,即“无知”,此谓“阴”。“自知”与“无知”这两面是对立的,又是同时存在的、共生的,此谓“对立统一”。因此,领导者知道自己有“自知”与“无知”的两面性,就有了自知之明,当然也就用不着自我表现,即“不自见”;只要“不自见”,就可以成为“明君”,即明白的领导者。“自爱”,是指领导者有自我欣赏、自我重视的优点,这是“阳”面;与此对立的是,领导者也有“自恨”的一面,即自我鄙视、需要改正的缺点。领导者有了这两方面的统一认识,当然就只会自重自爱却不自显高贵了,不会觉得自己是“英雄”、其他员工是“狗熊”了。美国著名管理专家马奇就非常排斥自命英雄式的领导理念,他钦佩的领导者大都是不自大的人,不过于关心建立自己的地位或者优越性之类的事情,不认为自己比别人更重要。
  关于领导者与员工的关系认知,《道德经》认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是一个很好的领导特质。客观上,领导者(侯王)身份高贵、高高在上,就是靠员工的地位卑贱、鞠躬在下来衬托的。那么,领导者与员工之间的这种对立关系如何来统一呢?这就需要领导者居上反自贱,自称为“孤”“寡”“不谷”,即自称为“孤寡之人、道德缺陷之人”,因为自身已经很高贵,不需要别人的赞美称誉,所以应姿态往下走;而员工则要居下反自尊,在管理中以员工“为本”“为基”,提升员工的“主人翁精神”,让员工心气往上走。以此,就可达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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