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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中期

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的不平衡问题及应对策略/熊 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熊 兢 日期:2018-06-07 17:32:39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基层社会实行统治式管理,政府几乎是唯一的管理主体。近年,中国基层社会逐渐由统治向治理转型,社区治理正从政府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协同。中央政府在新出台的《意见》中提出,要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对基层党组织、政府、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对于各主体的权力职责、相互关系,以及在不同类型社区治理中的差异性等,还没有做出具体的、系统化的规定;对于城乡社区治理的对象、内容、方式、资源等尚未做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界定。这既给各地城乡社区治理留下了较大的自由创新空间,也可能给城乡社区治理带来消极影响,形成各种各样的制度偏差与实践缺失。
  科学定位是新时代城乡社区有效治理的基本前提,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对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做出科学定位。
  第一,明确界定城乡社区的性质和边界。应当理性地认识到,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并正在发生着复杂多样的变化,有效、有序地推进新时代中国城乡社区治理,急切需要突破传统理念与体制的束缚,实现创新驱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及其形成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开放性与流动性等,与时俱进地做出科学而明确的社区定位,统一社区认识。只有在明确社区性质、厘清社区边界的基础上,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城乡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各自为政现象,实现城乡社区治理的统筹与协调。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做出顶层设计,对城乡社区性质做出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总结出不同类型社区的重要特征,有针对性地确定各类社区的准确边界,进一步建构界定不同类型社区的识别指标,让广大民众能够较容易地了解社区的性质和边界。
  第二,具体确定城乡社区治理的主体、对象、内容、资源、方式等。在明确界定城乡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一,科学确定城乡社区治理的主体,即“谁”治理?在不同类型社区的治理中,多元治理主体分别扮演什么角色?各自的权力与职责、地位与作用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何?其二,明确界定城乡社区治理对象,即治理“谁”?城乡社区治理的对象是人还是事?是户籍居民还是在地居民?其三,系统地规定城乡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即治理“什么”?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需要管理哪些事务?提供哪些服务?保障哪些安全?其四,具体说明城乡社区治理的资源,即以“什么”治理社区?城乡社区治理的财政、人力、物资、技术等来源于什么地方?不同类型社区治理的资源及其来源有何区别?其五,合理建构城乡社区治理的方式,即“如何”治理?包括在不同类型社区治理中,可供选择的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方式,社区服务的供给方式,以及社区安全的保障方式等。
  二、城乡社区治理法治不足的问题及应对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中,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势必要纳入法治化轨道。然而,当前的城乡社区治理存在着显见的法治不足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供给不足。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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