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7年3月中期

腐败类型、腐败层级和反腐败省际分布/曾 明 李 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曾 明 李 闯 日期:2017-04-26 11:48:09
方政府各层级中官员规模都比较接近。因此,我们通过设区市、县、乡的规模来测量各省分别在这些政府层级对应的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干部的平均值,也许能更清楚地看到各省反腐努力的情况。因为被查处干部的级别并没有明显区分相应的政府层级,即在所有被查处的官员中既包括在各级部门中的相关级别人员,如厅局级包括设区市,也包括在省直部门工作的厅局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上可能包括省、市、县直部门的乡科级。但基于同样的标准,我们仍能看出各政府层级对应的级别的官员查处情况,更好地判断各省反腐努力的情况。
  市平均查处厅局级官员(港、澳、台和直辖市除外)最多的是山西省,最少的是云南省。山西省平均每市查处厅局级官员12.55人,其次是湖北省10人、广东省9.9人。云南省平均每市查处厅局级官员1.94人,其次是甘肃省2.86人、陕西省3人。
  县平均查处县处级官员(港、澳、台除外)最多的是海南省,最少的是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平均每县查处县处级官员6.67人,其次是广东省5.96人、湖北省4.3人。西藏自治区平均每县查处县处级官员0.36人,其次是黑龙江省0.99人、内蒙古自治区1.05人。
  乡平均查处乡科级官员(港、澳、台除外)最多的是海南省,最少的是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平均每个乡查处乡科级官员1.8人,其次是江苏省0.89人、广西壮族自治区0.74人。西藏自治区平均每个乡查处乡科级官员0.02人,其次是重庆市0.04人、辽宁省0.06人。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市平均查处厅局级干部人数最多的是山西省,最少的是云南省;县平均查处县处级官员和乡平均查处乡科级官员最多的省份均是海南省,最少的均是西藏自治区;湖北省和广东省无论是在市平均查处厅局级干部方面还是在县平均查处县处级官员方面力度都是最大的。
  五、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反腐倡廉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廉政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也说明我国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通过对官员腐败类型的分析发现,官员行贿、受贿和索贿由于其隐蔽性高于贪污行为,因此,由贿赂被查处的官员人数远远高于因贪污被查处的官员人数。同时党中央加大了对违规违纪、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同级别官员的腐败类型也有所差异,因违规违纪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占省部级被查处官员总数的25%,厅局级官员则是通奸、不正当性关系和对抗干扰组织调查居多,县处级是贿赂和更改、伪造或不报家属事项居多,乡科级官员则是贪污和买官卖官的高发群体。
  通过对官员腐败分省数据分析发现,各地区被查处腐败人数不同,重点腐败类型也有差异。无论从查处官员的绝对值方面还是百万人口中查处官员的相对值方面来看,查处官员最少的地方都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天津等经济发达地区。从相对值来看,查处官员较多的地区集中在海南、贵州、山西、宁夏和青海等中西部经济比较落后地区。各省的主要腐败类型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四川省贿赂类腐败最多,山东省贪污类,广东省违规违纪类,河南省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类腐败居多。因此,各个省份应结合本的主要腐败类型进行有重点的反腐廉政建设,坚持全面反腐和重点反腐相结合的腐败治理策略。在官员查处人数较多的类型上应重点监管。
<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