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6年6月中期

基层协商主体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及其分析应对/郭 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郭 鹏 日期:2016-07-13 09:20:23
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事项的基层协商中,财富的作用尤为明显,掌握财富资源的参与者甚至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即使在一般性事项的基层协商中,驻村企业代表和私营企业主等也往往较之普通村民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值得注意的是,在东南沿海一些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占据一定人口比例的外来务工人员虽然参与协商,但因户籍、财富、福利等各方面的限制,导致其事实上无法与本地人尤其是私营企业主相提并论。
  第三,声望。在影响基层协商平等性的诸要素中,声望不像权力和财富那样显而易见,却不容忽视。在农村基层协商中,有些参与者并非村“两委”成员也非私营企业主,却拥有较强的影响力,如离退休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及强势家族的族长等。城市基层协商中的医生、教师、科研工作者等也属于类似情况。在企事业单位的协商中,有些年龄大、资格老的参与者虽然职务和级别不高,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究其原因,他们优势地位的获得不是依靠权力或财富,而是类似于韦伯在阐述其分层理论时提到的声望。这部分人凭借其学识、经验、资历等获得多数人的肯定性评价和社会承认,在基层协商中具有超出一般人的影响力。
  第四,能力。如果侧重从静态角度论述社会分层,那么权力、财富、声望三个维度已经能够把问题大致说清楚。但除此之外,作为不断变化着的地方实践,参与者的能力差异往往在具体协商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些参与者并不掌握权力或者财富,也没有足够的声望累积,但能够很快熟悉协商程序和协商规则,也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热情。“通过调查分析,有意参与协商的公民似乎有集中在高教育程度、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人士的迹象”[5]。或许这类参与者一开始并没有表现出与众不同,但通过发言辩论逐渐获得了其他参与者的信任和支持。借助基层协商这个平台,他们理性思辨、条理清晰、擅长说服的能力得到体现。此时的他们在协商之外仍属于普通民众,协商之内却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在受重视程度等方面区别于普通民众,属于基层协商中的精英群体。
  四、有效应对主体间事实上的不平等
  第一,坚持主体范围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通过村(居)宣传栏、社区BBS、业主微信群等方式,提前公布协商事项、参与范围、时间地点、程序规则,征求民众意见。在划定参与范围时,应消除那些阻碍民众参与的附带性限制,让普通民众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自由参与协商民主的权利。“要尽可能囊括所有利益相关方,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相关者,努力改变利益表达机会不均衡的状况”[6]。发挥移动互联网时代新技术新应用的积极功能,创新协商渠道和协商手段,降低参与者的交通和时间成本,保障每一位民众的参与权利和机会。
  第二,创新协商方式与协商规则。合理产生民众代表,例如,在农村地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选出若干名村民信得过的、文化水平高、有参与能力的代表参与民主协商”[7]。探索代表制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在协商之前、之中、之后开展民意调查工作,广泛搜集整理基层民众所感所想和对协商工作的评价。尝试分组协商,将较复杂的协商事项划分为几个部分,由几组参与者分别协商,通过比较各组的协商意见来制定公共决策;必要时可以进行多轮分组协商,增强公共决策的科学性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