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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商而优则仕”的合理性、合法性考察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家刚 日期:2012-01-04 17:24:02

  通过一些媒体的曝光,“商而优则仕”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对它存在的价值及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那么,这一现象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它的解决思路又应当是怎样的?下文将对此予以分析。本文不仅会对它的现实状况作出总体概括,还会从合理性、合法性两个维度进行深入探讨,以加深对这一现象的理性认知,最后还会从制度补救的角度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思路。
  一、“商而优则仕”的现实概述
  (一) 内涵
  一般而论,“商而优则仕”主要是指民营企业负责人进入政府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现象。
  首先,从主体来看,本应当包括所有的经商致仕人员。只是由于“中国的许多国有企业负责人实际上从来都是官员而不是商人”,所以他们在学术讨论中往往被忽略了。这就导致了现实中人们常常从狭义上来解读“商而优则仕”的主体,认为它主要是指民营企业的负责人。
  其次,从客体来看,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因为它们都是政权机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商界人士在中国共产党及其他民主党派内任职有时也被认为是从政,这是与现行的体制密切相关的。他们一方面可以像政权机关内的领导人员一样具有一定的级别,享受类似的待遇,另一方面也可以像那些领导人员一样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因此,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他们有时也可以被纳入进来。但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客体有时则被限定为“一府两院”,即“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机关”。按照这种观点,党的组织因为不是政权机关所以不能被纳入进来,其次人大往往被认为是“政府要员退居二线的场所”,所以,“到人大任职在过去被认为是政治影响力减弱的表现”,它往往也被排除在“商而优则仕”的客体之外。
  (二)现状的多维考察
  从致仕方式来看,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一是从广义的主体角度来看,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从政是基于其本身即是官员,所以他们进入政权机关一般只是一种合法的职务调动;另一方面,一般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通常是“由各个民主党派推荐和政府组织考察,然后再履行形式上的表决程序,进入政府决策层的”。二是从狭义的主体来看,有些人是通过公开、“合法”的方式进入了政权机关;而另有些人则是通过不成文规则以暗箱操作的方式进入了政权体系。
  从入仕后的走向来看,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加官晋爵后,从此黄鹤一去不复返。二是加官晋爵后继续老本行,脱民不脱岗。第一种“商而优则仕”之后,就彻底摆脱商的身份而矢志从政;第二种“商而优则仕”后,一方面当官,另一方面仍然经商,从而实现了“官”与“商”的两栖化生存。其中第一种尽管也属于“商而优则仕”,但是由于没有带来多少后续问题,因而少有关注。而第二种则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红顶商人”——在“商而优则仕”这一现象的讨论中占有核心地位。
  从范围上来看,基本上可以有两种概括:其一,从总体上来看,这种现象是普遍的,媒体所披露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其二,以“合法”的明文规定的形式出现的这种现象只是局部的。据现有资料,河北省清河县、吉林省江源县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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