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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问题终结机制是解决部门信访难题的应急之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曹 英 日期:2011-11-07 09:47:39

  信访问题是转型期中国民众利益表达压力与权力部门接纳能力间矛盾与冲突的外在显现,在目前体制环境下将不可避免地长期存在。但信访问题又因其社会涉及面广、利益群体的相似性、问题纠结的利害性和表达方式的敏感性,成为地方与基层政府部门深感头痛的难题。解决此问题的根本措施有赖制度的改进与完善,但从体制创新与机制建设方面考虑,建立问题终结机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一、信访难题主要表现是久拖不决
  从访民的角度看,信访问题的实质是访民愿望与现实间的利益冲突,访民期望通过法律之外的行政手段来处置自己的利益纠纷,以行政权力的效率与能力以求较快、较彻底地解决自己的利益问题,这不失为一种现实语境下解决问题的理性选择。但是,行政部门的权力与职能的交叉性、边界性以及办事人员的态度、情感的差异性,决定了行政权力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使得访民依赖行政权力部门解决问题的期望经常性地发生误差,甚至出现相当严重的错位,这就构成了当下比较严重的信访困局。一方面,访民历经艰难仍固执地相信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期望通过政府部门“作为”来解决久拖不决的难题;另一方面,政府难以满足民众对部门解决问题能力的期望,权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不作为而是难作为,事实上形成了问题久拖不决的现象,造成信访问题在政府部门的沉积和访民的人流拥堵。另外,这种困局减弱了人们对司法系统的信仰,从根本上不利于甚至是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当然,访民对行政权力的过度依赖,也是目前行政权力主导政治过程的现实写照。本来按照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行政权与司法权均由独立行使立法权的权力部门(人民代表大会)赋予,议行合一的人大为权力机关,政府(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主要为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同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但基于历史的积淀和体制性安排,我国现行体制确实存在行政权力优先于其他权力部门的情况,行政首长个体决策的效率远大于、高于司法裁决,而人大机关在制度安排上不适于个别案件的深度干预。因此,在民众的利益纠纷处置上出现了权力的错位,本应诉诸法院的判决,却追求行政机关的决定。
  访民寄希望于政府解决问题的前提是确信政府权力能将其利益需求一揽子解决。但是,政府权力各部门一般并不具备这种能力,行政权力的相互制约、专业化分工是现代社会权力设置的基本原则,各个部门权力的交叉和相互制衡,使得任一信访问题都可能与多部门权力相关,寄希望于政府某一部门完全解决并不是正确的选择。
  按照政治制度的原始设计,行使独立司法权的法院,是与行政权并行的权力部门,具有综合性特征,即法院可以独立、完整地行使对政府的权力制衡,而不存在法院间的权力分割,部分地受限或仅仅是部分地授权,因此,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案件涉及的任何机关都可传唤作证、征调资信甚至启动侦查等司法程序。行政部门并无这方面的权力,但却出现了权力错位的吊诡现象。法院本可以独立完整地处理访民问题却得不到群众信任,而无法独立完整处置问题的政府却被访民强求解决所有难题。由此,访民的期望与政府权限间必然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是访民要求政府部门行使完整权力解决其利益诉求,并执著地认为只有政府权力才能整体性地解决其利益问题;二是政府权力的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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