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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打造“金鱼缸”权力运作模式——对湖南衡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洪晓静 蒋 旻 日期:2011-06-07 16:26:56

  2010年初,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召开后,湖南省委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的要求,省纪委分别在湘北和湘南各选一个县,将华容县和衡东县作为湖南省的试点单位。县委权力运行的改革,实质上是一个使权力透明化,让群众参与监督的过程,即祛除县委权力的神秘化色彩,让县委运权行为更为公开和透明。有人将此喻为“金鱼缸政治”。

  如今,衡东探索“金鱼缸”权力运作模式已一年,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现状如何、推进到哪一步,探索中出现了哪些亮点、存在什么障碍?带着这些问题,2011年3月,我们对衡东县相关单位进行了走访,从中获得了教益,并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亮点

  衡东县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零起步,到形成一套完整的方案,呈现出许多亮点。

  (一)编制“权力清单”

  县委究竟有多少权力,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楚。由于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对县委权力进行界定,县委权力要公开透明运行,首要的就是理清权责,编制“权力清单”。为此,衡东县委依据《党章》、《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出台了《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定(试行)》的文件,对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县委书记及其他常委、委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一一进行明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主体。如此一来,哪些地方权力过于集中,哪些环节存在权力滥用,哪些是不作为,哪些是乱作为,都可以按图索骥,分清责任。如在县委书记的权力清单里,一共有七项职权,包括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统一领导,召集和主持县委常委会,向县委推荐科级干部人选等。在县委常委的权力清单里,包括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县委工作的意见,对分工范围的日常工作作出决策等六项职权。为使权力的行使不越界,文件规定:全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的过程,依据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逐步公开;实施的结果接受全方位监督和评议,书记对组织实施负总责。《规定》对权力的划分和规范,使各项职权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楚,运行中并行不悖。

  (二)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

  编制权力清单后,如何使这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则成为关键。衡东县委依据《党章》和党的相关条例,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编制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该流程图依据由下而上、由上而下、由左至右,可分为两纵一横。由下而上包括议题征集、议题提请、议题确定、议题预告、议题研究、县委决策。由上而下包括县委决策、党内外公开、执行、执行中的监督、执行的结果。由左至右包括对执行结果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开、结果分析、结果报告、总结归档。在这个流程图中,既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又照顾到权力运行的特点。由于在一些环节中还加入了列席旁听和特殊议题征求意见等规定,可以说,不仅该流程图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实施中,每一个具体议题从征集、决策到执行,也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明确“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要集体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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