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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域政治协商中效率与质量的动态平衡问题研究/李函珂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函珂 日期:2022-11-22 09:12:49
用效率优先的家长式决策方式,议题确立主要由政协主席或副主席提议、推动完成,在确立环节虽获得来自秘书长、专门委员会主任等的附议,但附议程序基本流于形式。这种议题确立过程虽体现出较高的效率,但透露出独断决策或“拍脑袋”决策的意味,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在议题确立过程中拥有绝对话语权。众所周知,家长式领导独断决策,主观性较强,在决策过程中,领导者难免会受自身因素甚至认知模式影响,存在盲目自信的雷区,决策权力集中虽然提高了协商效率,但对领导者的洞察力与专业性要求极为严格。[9]倘若县域政治协商议题的确立缺乏支撑决策的事实依据,仅凭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决策,则会影响到政治协商质量,也会导致协商民主氛围缺失,影响协商进程中参与者协商平等性、意图表达真实性和协商理性的实现,并进而影响到协商的实际成效。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政治协商议题确立过程中,如若始终忽视多数政协委员有关议题确立的意见,则无法保证政协委员对于所确立协商议题的认同,从而会降低政协委员进行议题讨论的积极性。
  (二)政治协商建议案形成缺少实地调研
  县域政治协商建议案形成存在缺乏实地调研的现象。不可否认,专题调研组成员或政协委员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某方面政治协商议题的相关内容,积累了相关经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具体政治协商建议案形成过程中能省略实地调查环节。究其原因,调研组成员或政协委员平日面对不同工作,关注重点存有差异,仅凭经验积累很难对调研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所提意见可能无益于实践的发展。深入农村基层、倾听多元主体表达意见固然需要消耗时间,看似政治协商效率因此受损,但此环节不仅是提升政治协商质量、消除协商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保障,而且为基层民众表达利益诉求、反映社情民情提供了途径。[10]倘若政治协商建议案形成过程忽视实地调查,依靠平日积累和经验形成汇报建议,看似注重了工作效率,也将精力放到了易于出彩的会议汇报和建议案递送环节,实则会导致政治协商建议案泛泛而谈,更多地停留在书面部分,难以结合实际展开可操作性指导,从而会降低政治协商建议案被采纳的可能性,使政治协商的实际质量降低。
  (三)政治协商监督与反馈机制欠完备
  县域政治协商监督和反馈机制不甚完备,在会议安排、资料整理、实地调研以及建议案递送等方面均缺乏有效的督办跟踪机制,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效应。在效率导向的风气下,县域政协在制度设定中误认为一些工作制度、程序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效率,显得拖沓、重复。殊不知,倘若认真做好会议日程安排,将工作总结等做得井井有条、有理有据,后期不仅可以简捷地对相关工作进行溯源,还可为其他组织的监督行为提供依据。同时,目前多数县域政协的建议案反馈跟进工作也不尽如人意,往往建议案上报几个月后才获得县委、县政府的回复。建议反馈的及时性在县域政治协商中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倘若政协建议案送至县委、县政府后难以得到及时反馈,政协相关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建议案后续进展情况,不能及时获知建议案是否被县委、县政府认可的信息,就容易诱发政协相关人员消极应对协商工作的风险,也容易造成资源浪费现象。试想,如若县政协在建议案递送几个月后才被告知部分内容被采纳且建议继续调研推进,此时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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