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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基层组织事权承接过程中的“有限自主”困境与破解之策/洪 松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洪 松 日期:2021-12-22 09:50:20
上级应该意识到,下放的不仅是具体的决策事宜,还包括权限权力,尤其是一般事务的决断权与基础资源的调配权。事权下放绝不等于甩手不管。这就要求上级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把关注点从事权体量转至事权性质,通过横向打破部门间的隔阂,为基层组织执行政策、实施治理提供便利。结合基层工作的具体内容与性质,可将市县级的监管权、财政权、调配权以及人事任免权均交由市级政府掌管,再由市级政府对乡镇级政府权限进行扩展,改变“权力在条,责任在块”的局面,使基层政府具备指挥地方的绝对权限,以此使地方“条块”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为基层政府实施创新变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其三,以技术为抓手,以平台建设为关键。基层政府治理自主性的提升,不仅在于制度权限外扩所提供的更大自主决策空间,还在于自身对非制度性再造的把控与运用,其中以技术创新为手段的平台建设强化将直接影响治理行为的效率与效果。基层政府越是善于运用高科技,善于借力数据资源而减少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越是能提速增效。基层政府可借力科技手段、先进工具压缩时间成本投入,为自我争取更多行动空间。面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窘迫,只要能有效增加“引线针”,基层政府就可腾出更多时间精力处理其他事宜、践行创新想法,而“互联网+政务服务”则可实现70%以上基层服务“网上办”“就近办”。服务窗口集中且积极打通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功能亦使基层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搜集与反馈更为便利,有效缓解基层政府因事权增多而带来的工作压力,为基层组织提升治理自主性创造良好基础。
  其四,以畅通为目标,以信息互动为方式。上级应该考虑下级的承接能力和消化能力,在事权下放前进行充分的调研与信息互动,了解基层组织的基本运行能力、运行状况和权力诉求。来自上级的“权”应该是能助力基层组织解决障碍、获得便捷的权力,而非大量的处罚、强制类事权;来自上级的“事”之下放则应在基层组织可掌控能力范围内,能为其所应对与处理。更为重要的是,事权下放的出发点必须是对公共利益的考量,而非任何政府组织自身职责的消解甚至推诿。上级政府在进行政策解读前应先与基层政府充分交流,了解基层运行情况、实力基础和民众反应,识别基层治理中现存的问题和潜在的危机,继而使政策细化更具针对性,能真正为基层组织治理带来便捷与优化。基层政府则可在不逾越权力边界的前提下提升自我话语权,更主动地参与改革,提高自主治理的科学性。
  三、“有限自主”情境下基层政府自主能力再造
  “有限自主”情境下基层政府自主能力再造的关键一点即改变传统认知。虽然基层组织治理行为是一种“有限自主”,但依然有主动拓展的可能性。事权下放要充分激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使其在制度边界和权限边界内高效推进非制度性重构,争取最大化地利用资源,提高治理效率,为自主治理行为主动创造更大空间,以此能动性地改变“接不住”问题。保持基层活力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正是提升基层组织事权承接度的核心。
  第一,注重规模,考虑质量。在事权下放的过程中,上级不仅要考虑基层事务范围的扩展,以优化整体治理成效,提升信息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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