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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场位差结构下权力运行模式与反思/庄 飞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庄 飞 日期:2020-12-04 14:18:30
下级关系,并且这种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虽然F不再是E的直属领导,但原有的忠诚感依然在发挥着作用,此时社会资本成为权力运行的基础。相对于E,F是案例情境中的上位,虽然从制度层面看,F的要求缺乏理由,但正是忠诚度使得位差结构守恒,这就是忠诚型权力运行模式的典型案例。
  3.关系型权力运行模式。某区委办公室除了主任E之外,还有副主任G。但G并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区委副书记H的专职秘书。正因为G有这层身份,所以E和G之间也就是一种特殊的上下级关系,E平时对G非常尊重,工作上有拿不准的事情也请G给出建议。从职级层面来说,E是正职,理应为上位,G是副职,理应为下位,但实际中恰好相反,G处于情境上位。究其原因,一是G的资格老,G先于E在办公室任职;二是G“上面有人”,G与副书记存在着密切联系,这就使得副书记的权力扩张到办公室,造成位差结构翻转。关系型权力运行模式也是一种常见的权力运作形态,其既可以产生于上下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级之间。中国浓厚的人情社会背景为这种权力运行模式奠定了基础,人情关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同时也是权力运行的重要动力。在上述情境中,G与副书记之间的密切关联是决定性因素,正是关系型的权力运行使得G在区委办公室中处于上位,这是副书记权力、权威的一种扩张。
  4.妥协型权力运行模式。某区委办公室秘书科J科长交代科员K将一份新入职员工的档案袋交给人社局L科长,新入职员工工资变动表需要填写,但J科长对这方面并不熟悉,以自己有会为由推给L科长去填写。L科长认为新入职员工属于J科长管辖,J科长应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因此,L科长找了一个理由拒绝给J科长提供帮助。妥协型权力运行模式一般发生在关系不是很熟悉的同级之间,虽然很常见,但效果显然没有上述三种权力运行模式强。妥协型权力运行是一种典型的消极模式,是官员在不得已情况下向其他官员的“求助”,其原因通常是某方面的“本领恐慌”,属于责任推诿、消极应对。在上述情境案例中,J科长对工资变动表的填写不是很熟悉,因而采取了将责任推给L科长的妥协型策略。两位科长属于同等,在制度资本层面是持平的,但J科长在专业能力方面不如L科长并“求助”于他,因此在专业领域层面L科长居于上位,J科长则处于下位。L科长的拒绝也使得J科长的策略以失败告终。
  上述几个案例,基本上能够展示出社会、心理多重作用下官场位差结构及其变化。不同情境、不同级别存在着不同形式的位差结构。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四种权力运行模式只是相对典型的形态,并未穷尽所有模式。上述案例也并不只存在着一种权力运行模式,而更多的是两种甚至三种模式相互交织,为便于认知,本研究从每一案例中仅提炼出一个最为典型的模式,但实际过程中各种权力运行模式是相互作用的。
  二、官场位差结构下权力运行特征
  根据上述案例与分析,本研究对位差结构下官场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进行总结与归纳,提出以下五种权力运行特征。
  (一)等级性
  等级是官僚制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在中国情境下,等级思维显得更为固化,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场权力运行说到底是围绕着等级这一主干产生与扩散的,权力本身就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力,因此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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