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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掠抢领导职位资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鹏程 日期:2015-03-13 17:12:20
有效的违规用人追责机制。中央出台了《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如果这些政策法规能够得以真正有效执行,那么“逆淘汰”现象就会失去生存的基础而逐渐消亡,但真正实施还要一个过程,因此“逆淘汰”现象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仍会存在。“逆淘汰”现象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但其迅猛发展态势让人不可思议,这就要归结于没有有效的违规用人追责机制。在古代,如果用人出了重大问题要实行“连坐”等责任追究制度,因此伯乐就显得极为难得,但现今,违规用人的成本极低,在程序和形式上做到合法合理就没有大问题了,但“收益”很大,“批发”官帽就有了动力来源。
  就目前而言,要改变“逆淘汰”现象非一日之功,不能仅仅依靠完善政策来实现,更不能通过“倒逼”去改变,而要主动出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就目前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虽然公务员退出机制正在研究,但“铁饭碗”的性质没有太大改变。这里强调的保障机制并非指传统意义上的“铁饭碗”,而是主要针对那些努力工作、一心为公的群体,即让公务员中的“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群体不仅有物质保障和奖励,更要有精神奖励和升迁保障,使他们不必为了升迁而不顾原则和一味讨好领导,只要工作有了实绩且达到一定标准,就能升迁或涨工资,而且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就能获得与之相匹配的领导岗位。只有这样,公务员才能放心大胆说真话、办实事,依法行政才能深入开展。我国已经开始制定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只是开始,随着以后的发展,这种保障机制会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是公务员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础,如果总是“官官相护”,必然造成下属“人人自危”,无心工作,更谈不上无私奉献了。因此,保障机制是破解“逆淘汰”的前提条件。
  二是完善考核制度。现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是2007年1月4日发布的,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但该规定过于笼统,而且缺乏相匹配的保障措施,人为操作的可能性过多。一些获得省市乃至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官员其实是贪官,根源就在于此。完善考核制度,第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否则“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就会成为打压和吹捧某些人的砝码。第二,要将每人的单位时间内的工作数量、难度和实际效果加以量化并公开,依照量化结果进行排名,让那些“南郭先生”无处遁形。第三,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包含人际关系、工作成效、工作态度等内容,同时实行工作量化、互评、自评、群众评价等,可以匿名,但理由和结果必须公开,以便于监督。第四,强化责任,就是在工作实绩考核过程中要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因不了解实情、利益交换等出现问题就要进行相关处理。第五,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走过场等现象坚决曝光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逆淘汰”现象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上下沟通渠道不畅,基层的许多真实情况中央并不了解,而中央对制定的政策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也不清楚,掩盖真相、欺上瞒下的横行是“逆淘汰”现象成长的肥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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