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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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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权力中梗阻产生的上行原因及破解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徐信贵 朱 钊 日期:2014-04-22 11:08:21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以决策过程的公开性保证决策合理性
  决策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过程的公开性。“阳光决策”有利于各级部门、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决策的内容,及时反映自身利益,保证决策程序上的公正和结果上的合理性。因此,上级机关制定决策时,其过程必须予以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防止在决策中再出现“一言堂”的现象,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化。决策制定后部分人员若仍有部分异议,上级机关不应马上促进决策的实施,可在部分部门或者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以发现决策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决策予以修改。此外,上级领导干部也要常接地气,主动深入到具体执行部门,亲自体会具体执行部门的难处,以便在制定决策时,充分考虑具体执行部门的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情形。
  (三)保障政策的延续性以克服政策执行困局
  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项重大决策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频繁更迭是一种非理性选择,并且政策的不稳定必然会导致中级执行机关执行的困难。因此,应当通过建章立制,规定各个重大行政决策的“最低服务年限”,限制政策变更的随意性。政策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如果政策制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确实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地区、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领导可以依法制定新的政策,但在制定新政策之前应当通过座谈会、集体调研等方式听取基层部门的意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换届以后,新的领导班子上台后原则上不能制定与上届领导班子依法制定的政策完全相左的施政纲领,只能出台与原政策相衔接的延续性政策。新任领导班子确要否定旧政策、制定新政策的必须向全系统、全行业或全社会说明理由,并经过同级人大或工作人员代表大会的绝对多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同意通过。
  (四)以监督机制倒逼执行效果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保障具体执行部门及时、认真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的关键。为了保证执行部门全面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必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一是建立执行监督机制。要在上级机关专门设立监督具体执行机关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机构,当执行部门出现中梗阻现象时,进行调查,对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的直接负责人要追究责任,从而形成对执行人员的威慑。二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上级机关可对具体执行部门建立绩效评比机制,对不同执行部门的执行结果进行评比,并定期予以排名,对执行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排名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则予以通报批评,以提高执行效果,促进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注:本文是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委托项目“拓展与畅通社会群体诉求渠道的对策措施”(项目批准号:2012ZDB17)、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法治应对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13ZD02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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