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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合村并居问题的经济社会学思考/杨宏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宏力 日期:2021-03-01 10:33:57
  【摘  要】合村并居是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然而,“诺斯悖论”困扰、拆迁示范效应影响、农民福利改善不显著、基层工作过粗、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诸因素可能导致合村并居走形失范、工作受阻。尊重规律、统筹推进,把握平衡、突破“合村并居悖论”,加强宣传、注重市场化引导,充分认识“三农”现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理顺财权事权关系,是推进合村并居工作的可行之道。
  【关 键 词】合村并居;乡村振兴;乡村治理
  【作者简介】杨宏力(1979— ),男,聊城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土地政策与乡村治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权利配置视角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逻辑演进、绩效测度与路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8BJL035)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2-0093-03

 

  近日,山东省合村并居问题备受关注,贺雪峰、周天勇、王小鲁、吕德文等多位知名“三农”学者纷纷发声,法学界、经济学界、社会学界也颇多议论,山东省亦紧急叫停合村并居工作,更推动该问题成为舆论热点。然而,尚在途中的合村并居不能一停了之,民众的热切讨论也不能替代具体的政策操作,此刻社会更需要对该问题进行深度思考。

  合村并居工作从落实党和国家文件精神的角度来看,是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从理论上来看,是对农村改革开放40多年来宏观环境和微观基础发生巨大变化的一种主动适应;从实践上来看,是解决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差等问题,满足农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操作手段。另外,在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乡村日益凋敝的境况下,合村并居具有必要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政策利好,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的稳固物质基础,使得合村并居具有可行性。丰满理想与骨感现实之间的激烈碰撞,要求我们必须解释:农民为何不愿意上楼?合村并居之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一、风起:山东合村并居争议
  合村并居在全国、在山东早就不是什么新生事物,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较为发达的山东半岛地区就已经有地方搞迁村并点,山东省政府也提出要“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合村并点”[1],至2006年,已经有烟台龙口、临沂兰山、济宁兖州等多地进行了迁村并点的有效探索[2]。这些合村并居工作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随着经济相对发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自然推动合村并居,市场力量是主要驱动力。
  山东省此轮合村并居之所以成为舆论热点,知名“三农”学者的言论只是爆点,引发学者们口诛笔伐和网友大量跟帖的是合村并居涉及村庄的群众因利益受损而不断向外界发出的呼吁。处于舆论旋涡中的此轮合村并居,事件特征非常鲜明,一是涉及地域均属于山东省内经济欠发达区域,二是合村并居背后有强力的政府推手。
  媒体和舆论的关注点集中于四个方面:一是从经济层面辩争合村并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即有无必要搞合村并居,特别是大拆大建,以及这些经济欠发达区域是否有实力搞合村并居。二是从法理层面质疑合村并居工作程序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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