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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期

突发危机下领导者把握利益关系的难点、要点和方略/胡庭恺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胡庭恺 日期:2020-11-03 09:01:22
  【摘  要】面对突发危机,领导者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认知难点是基于阶级立场厘清利益主体与利益关系的内在联系,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进行关系辨证。把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应以主体认定为基础,兼从规范维度、价值维度等方面促使利益主体从排他性向整体性转化,形成具有价值共识的利益共同体。同时,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处理要保持张力。
  【关 键 词】突发危机;公共利益;个人利益;领导者;认知;把握
  【作者简介】胡庭恺(1996— ),男,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18-0018-03

 

  当代世界错综复杂、交织叠加的矛盾,不断对各国的治理能力提出考验,领导者对突发危机的处理越来越成为国内外学界的关注热点。人是利益之本,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根据主体的不同,利益有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分。在突发危机下,领导者应正确认识和把握两种不同利益间的关系,把握其认知难点和领导要点,保持张力。

  一、突发危机下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认知难点
  正确认识利益主体与利益关系的内在联系是把握两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的关键。为此,应从主体维度对其进行关系辨证。
  (一)把握利益主体与利益关系内在联系的前提和方法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共利益是对公民私人财产进行征收或征用的前提条件和最终目标,隐含着主体价值需要。公共利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必须以个体利益为基础,并最终落实在个体利益之上,二者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以“公共”为本位,是对主体的界定,而“利益”则是对内容的界定。笔者认为,从存在论角度看,公共利益不是一种划分利益类别的标准,而是个人利益在相对意义下的一种存在样态。这种相对意义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关联性:若一个行为使某个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并同时导致其他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就是损害公共利益。[1]因此,抓住“公共”与“个人”的主体关联性是理解利益关系的前提,利益主体是考察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钥匙”。
  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不同看法,源于对利益主体的不同认定方法。阶级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所以,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利益问题,要把阶级分析法作为认识利益主体的基本方法。从阶级间对立的视角看,“经济人”主体这种带有排他性的对立关系决定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是永恒的;从阶级内联合的视角看,共同阶级主体的统一关系决定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一致是必然的。用好阶级分析法,才能进一步分析利益关系与利益主体间的内在联系。
  (二)利益的对立关系源于对利益主体的排他性认定
  从经济伦理思想近三百年的发展史来看,对待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始终有两种片面却又普遍的看法。第一,以直接利益的分配结果为切入点,认为公共利益是实现个人利益的直接阻碍。古典经济学基于资源的稀缺性,认为公共利益是作为特权存在的,单就既有利益结果的分配而言,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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