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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下期

“以名入仕”与“以文取士”人才选拔制度比较——以察举制和科举制为中心/许 为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许 为 日期:2019-09-06 17:01:35

  【摘  要】从察举再到科举,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选拔制度历经了从主观到客观的自我完善,选拔依据也由“名”到“文”确立了公平、透明、客观的评定衡器。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科举制作为选拔制度来说确实优于察举制,但“察举制”本身重“名”也是对未来官僚品行和口碑的一个确认,也有其自身制度的长处。科举制本身,特别是明八股文模式,更是把对人才的标准僵硬化、模式化,最终也只有走向消亡。

  【关 键 词】察举制;科举制;官员选拔;人才

  【作者简介】许为(1977— ),男,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文化思想史。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18-0060-03   

 

   科举制改变了“以名入仕”的弊端,施行了“以文取士”,制订了统一、客观的人才选拔标准,对官员的选拔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但科举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束缚官员的枷锁,特别是科举制度到后期演变成的“八股取士”,从形式到内容完全是僵化的思想牢笼,最终彻底成为官员选拔的拦路石、绊马索。本文将通过对察举制、科举制的简单梳理,对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变迁进行客观评析,以助益于当下的干部选拔工作。

  一、察举制的“以名入仕”
  中国的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朝。在汉和魏晋时期,官员的选举标准是“乡举里选”“以名入仕”。简单地说,就是由乡党举荐素有贤名之人,包括德名、才名等,经过进一步考察担任官职。主要代表有察举制以及九品中正制。汉代以前,可以说基本是世卿世禄制,即按照血统,世袭爵位、职位。这种方式本质是以出身论职位,寒门之子基本没有可能进入国家政权管理体制。到了汉初,汉高祖刘邦从打天下到治天下,认识到人才的紧缺性及重要性,开始进行选贤任职。汉高祖下诏地方举贤共治天下,虽然要举贤的对象为士大夫,但可以认为是地方察举的尝试和萌芽。真正意义上察举的开始,是起源于汉文帝时期。到了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年),汉文帝又下令地方举孝悌与廉吏者给予嘉奖。简要地说,察举制就是乡举里选,由地方治理官员对辖区内有才能、德行的贤人义士向皇帝和上级进行推选,是一种由下向上的官员推荐制度。其依据标准主要是被推举人在地方的贤名。汉代的察举制主要有三种名目:一是贤良方正,二是孝廉,三是秀才。其中,贤良方正主要是以德而有贤名,孝廉是德才兼备者,秀才则主要是因才能而获名。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科并不是同时进行的。贤良方正科始于汉文帝二年(前178年),汉文帝下诏书,命各地方察举贤良方正且敢于直谏者。孝廉起于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年),秀才名目则始于汉武帝时,汉武帝命各州郡察举茂才(秀才)者。国家对察举的人数按照郡人口设一定比例要求,并进行强制要求。到了汉武帝后期,察举制基本定型,在随后至曹魏前的几百年间,虽然有一些察举名目和书目上的变化,但基本沿袭了前朝定制。然而,随着时间发展,察举制本身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有所举皆虚名者,有所举受人所托者,有荐举后求报恩者。察举制遭到全面破坏,人才选拔已名不符实,察举制逐步走向了没落。
  曹魏时期,曹丕采纳尚书陈群的建议,在各郡设置&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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