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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中期

权力指数的特征及其内核/陈建先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建先 日期:2018-02-01 18:47:37
权力指数的特征及其内核
——基于夏普利值的投票博弈分析
 
  【摘  要】夏普利值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夏普利提出,班扎夫依此提出投票模型中的权力指数。权力指数概念的提出是对传统权力观念的挑战,更是对传统投票理论的颠覆。一般认为,权力大小与获投票数相关,其实不然。权力大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权力指数,因为权力指数的高低真实反映了一个人的权力大小。而权力指数又由投票的获胜联盟(最大获胜联盟、独裁获胜联盟、多数获胜联盟和最小获胜联盟)和投票的关键加入者(最大联盟的关键加入者和最小联盟的关键加入者)两个要素决定。
  【关 键 词】权力指数;夏普利值;投票博弈
  【作者简介】陈建先(1956— ),男,重庆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教授、硕士生导师、市级重点学科(公共管理学)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管理博弈论、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投票规则的博弈研究”(项目编号:Yjg110347);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管理博弈论”(项目编号:2013.62)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35-0035-04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现代博弈论之父罗伊德?夏普利在1953年提出“夏普利值”概念(如何决定多人博弈中参与人得益分配比例的方法)。[1]1965年,班扎夫根据夏普利值提出投票模型中的权力指数,即如何计算权力的大小。相关研究表明:全美立法院的权力是总统个人权力的2.5倍,而总统的权力是一位参议员的175倍、国会议员的40倍。[2]但以关键词“夏普利值”“投票博弈”“权力指数”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三大检索系统进行检索,数据显示为“零”。这说明理论界对该主题的探讨研究甚微,因此,探讨权力指数的投票博弈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权力指数的特征分析
  当代社会,投票也是一种权力。权衡权力的大小,侧重于投票因素——投票形式(权力方式)、投票策略(权力指数)和投票规则(权力获取)。一般认为,权力大小与获得的票数成比例,其实不然,一个人权力的大小与权力指数相关。权力指数概念是对传统权力观念、投票理念的颠覆,使人们重新审视权力范围、投票权重和权力指数。
  (一)权力指数的含义
  权力指数是由班扎夫在1965年将夏普利值应用到投票模型分析之中的,其最大的特点是非常直观地分析权力配置。所谓权力指数,是指在投票模型中,关键加入者是决定一个投票联盟能否获胜的重要因素。如果他的加入能够使一个即将(投票)失败的联盟获胜,或他的背弃能够使一个即将(投票)胜利的联盟失败,即为关键加入者。在投票中,投票者的权力体现在他作为关键投票者影响投票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投票者作为关键投票者,他的权力就大;如果投票者不是关键投票者,他的权力就小。如果将权力指数数字化,就是某人作为关键加入者的获胜联盟的数量。
  阐释权力指数的模型,在一个3人委员会(A、B、C)中,其票数按人口比例分配为2∶1∶1,投票规则为少数服从多数(50%+1),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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