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7年1月中期

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反腐制度压力分析/曾 明 朱 茜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曾 明 朱 茜 日期:2017-03-15 17:26:38
  【摘  要】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省反腐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分析发现,各省反腐努力成果与腐败高发领域等相关性并不大,即各省的房地产、土地出让等腐败多发领域与各省反腐效果关系不大。从新制度理论来看,来自中央坚定反腐决心和系列反腐制度改革产生的反腐强制压力,以及公共舆论和公众的反腐期望造成的外部压力才是各省反腐取得效果的重要因素。这一发现表明,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如果能够持之以恒,真正做到“四个不减”,就很有可能形成制度化反腐的新常态。
  【关 键 词】反腐努力;腐败高发领域;反腐决心;廉政制度
  【作者简介】曾明(1972— ),男,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廉政理论与社会治理;朱茜(1992— ),女,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廉政理论。
  【基金项目】2013年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招标课题“高校反腐倡廉与廉政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编号:ZD12);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与社会稳定中的资源诅咒现象研究”(项目编号:13BGL120)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02-0008-04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推出了新的反腐政策和通过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了作风建设,并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制度改革,如巡视制度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中国的反腐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报道,自党的十八大召开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已经有161名副部级以上和军级以上的官员落马。在中央高压反腐政策的推动下,全国各地也纷纷加大了反腐力度,各个省相继查处了大批腐败官员。
  腐败高发领域查处的官员人数往往占该年查处官员总数的绝大比例。有学者通过梳理2000—2009年我国腐败案例发现,政府采购、工程承包等腐败高发领域的查处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1/4,而土地、房产开发、城市规划腐败案件占腐败案件总数的比重呈逐年增加的趋势[1]。
  那么,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反腐努力成果仍与腐败高发领域相关吗?是中央反腐的决心与意志产生了更大的作用,推动了各地的反腐努力吗?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省2013—2014年的反腐数据和反腐政策改革来回答这一问题。如果各地查处腐败官员数量表现出与相应的前五年的腐败高发领域的相关性很强,那么我们就可以从中看出各地的反腐结果与腐败高发有关;反之,我们可以判断出各地的反腐努力应该是受到其他因素影响的。
  二、反腐努力与腐败高发领域的关系分析
  (一)研究方法数据来源的简要介绍
  一是各省的反腐努力。被查处的官员情况,主要是指各地省纪委立案调查的县处级和厅局级官员数量。县处级干部有两类情况:一类是省直属机关单位的处级干部,由所在单位的厅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或省纪委派出的纪检组决定查处,少数重要的基层处级干部如县委书记,一般在任用和处分上需要得到省委的同意;另一类县处级干部大多属市管干部,这些干部的违纪处理一般由设区市委和市纪委负责。数据来源于各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各省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等。
  二是腐败高发领域。在2014年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