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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四类权力”,实现立体监管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兴志 日期:2017-01-23 16:34:30
  针对政策文件未明确、依附在岗位上的“隐性”权力,变“潜规则”为“明制度”,突出岗位风险,防止暗箱操作。以教为基础,警示提醒常态化;以防为手段,制度约束刚性化;以管为保障,风险管理责任化。
  针对政策、法律赋予的“显性”权力,变“随意性”为“固定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权力运行。抓梳理,所有权力网上公开;抓运行,所有环节刚性固化;抓监督,所有处罚依法依规。
  针对一把手的顶层权力,变“一言堂”为“民主制”,突出分权制约,防止“绝对权绝对腐”。创建制度,实行分权限权,建立负面清单,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整合资源,实行多维监管,明确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建立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针对基层干部的微权力,变“单一式”为“多路径”,突出多元组合,防止微权力微腐败。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监督力量,建立微权力防控制度;全面系统梳理基层微权力,建立微权力整改制度。
  (摘自《廉政望》2016年第21期,夏兴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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