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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分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郝继明 日期:2012-10-12 12:23:53
 
  公众参与是指公民在政治运行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图和利益以影响国家政治决策和国家行为的种种活动。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公众参与就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机制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的相互交织与影响,目前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程序和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参与渠道较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较低,参与的理性化和主动性程度不高。公众缺乏热情和理性又反过来滋长了某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家长制”作风,进而更加不注重公众的参与。所以,必须尽快完善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一、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我国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发展已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各类利益集团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表达其利益诉求,或者提出各种政策意见和建议,以期最大限度地影响和左右政府的政策制定。如果政府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作为自己的独特利益的代表,或者作为垄断集团的特殊利益的代表而活动,其政策制定更多地受到垄断集团的影响,产生以牺牲下层利益和整个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为代价的政策制定过程,那么,其发展结果只能是“转型期社会的失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建立满足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平衡机制。
  利益平衡是对平等与公平的理性追求,当满足或补充某个集团的利益时,不应损害其他集团的利益;而当某个利益集团的正当利益受损时,政府应该给予补偿。所以,对强势集团,政府应该在对其特权加以限制的同时,通过准入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对于弱势群体,政府一方面要尽可能创造条件来培养、扶持它们;另一方面,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弱势群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社会地位和博弈能力。
  这就需要从根本上构建、完善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有关制度措施和相关机制。比如:从根本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利益表达功能,使之成为普通公众进行利益表达、参与公共决策的合法主渠道;完善和拓展决策听证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使公众平等地参与政府决策;加快社会协商和对话机制的形成,发挥其表达民意、解释政策、提供决策帮助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大众传媒的组织机构和体制,使其成为公众表达利益诉求的窗口。
  二、更新政府观念,鼓励、支持弱势群体参与决策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西省环保局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93.31%的群众认为,环境保护应该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然而却有高达91.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仅有6.51%的市长认为“不会”。这说明,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上,一些政府领导与群众的认知相差很大。我们经常会看到,当政府包办人民群众的事情,而群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很容易造成政府工作的被动。特别是当某一政府部门在矛盾利益冲突中与某些强势集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时,政府更容易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所以,政府不但要转变固有的观念,鼓励、支持社会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进行合理的利益诉求,还要为他们提供更多、更畅通的决策参与渠道。政府的真正职能和责任并不是代替弱势群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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