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政绩”的病理机制及其防治
近年来,地方政府负债问题成为媒体曝光的重点。2011年11月12日《经济观察报》报道:广东省云浮市都杨镇每年财政收入只有50万元,而政府负债超过2亿元。要偿还这2亿多元的欠款,即便不考虑利息因素,也需要400年的时间。应当指出,地方政府之所以会负债累累,除了一些地方官员的个人因素外,主要是机制方面存在漏洞。 一、形成“举债政绩”的病理机制 1. 异化的升迁机制造就了“举债政绩”。一些地方官员之所以热衷于“举债政绩”,是因为他们的着眼点在创造政绩上。创造政绩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个人升迁。作为“政治人”,地方官员都面临升迁的困境,特别是基层官员,其所面临的升迁“天花板”制约十分明显。为了冲破“天花板”,各地官员都在努力找寻最佳突破口——政绩。于是,为了政绩,一些地方官员将干部政策异化。原本我们的干部政策是透过政绩看德才,根据德才用干部,但异化后就变成了根据政绩用干部了。不仅如此,不少官员对政绩的考察异化甚至到了唯GDP是从的地步。如此一来,不少地方官员为了政绩而不惜举债,由此也就形成了“举债政绩”。目前没有学者从学理上分析“举债政绩”到底是属于政绩还是属于“政绩工程”,实际上,评判“举债政绩”十分困难,关键看其出发点是立足于个人还是民众。如果是站在民众的视角下举债,即便有“形象工程”的影子,也不能简单化地一概否定。但实际上,地方“举债政绩”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不合情、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举债政绩”屡禁不止,最深层的原因就是官员升迁机制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地方官员大部分是选拔产生的,而上级官员对于下级官员的选拔起着决定性作用。下级官员只有赢得上级的认可,才能获得职务上的升迁,而赢得上级认可的利器就是政绩。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官员在干部选用过程中颠倒了德才与政绩的关系,好像政绩突出德才就一定突出,而对于政绩的由来却缺乏进一步分析,导致重政绩而轻德才的情况。不仅如此,由于长期关注经济指标为代表的“硬政绩”,而忽视以社会风气、生活环境、民众幸福为代表的“软政绩”,更刺激了地方官员的举债活动。官员举债不仅是为了迎合异化的用人政策,还在于“硬政绩”比“软政绩”来得快,更容易在晋升中发挥作用。因此,不改革异化的升迁机制,特别是不从制度方面建立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机制,就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地方的“举债政绩”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