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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地方政府“举债政绩”的病理机制及其防治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于学强 日期:2012-03-19 12:02:33

  近年来,地方政府负债问题成为媒体曝光的重点。2011年11月12日《经济观察报》报道:广东省云浮市都杨镇每年财政收入只有50万元,而政府负债超过2亿元。要偿还这2亿多元的欠款,即便不考虑利息因素,也需要400年的时间。应当指出,地方政府之所以会负债累累,除了一些地方官员的个人因素外,主要是机制方面存在漏洞。

  一、形成“举债政绩”的病理机制

  1. 异化的升迁机制造就了“举债政绩”。一些地方官员之所以热衷于“举债政绩”,是因为他们的着眼点在创造政绩上。创造政绩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个人升迁。作为“政治人”,地方官员都面临升迁的困境,特别是基层官员,其所面临的升迁“天花板”制约十分明显。为了冲破“天花板”,各地官员都在努力找寻最佳突破口——政绩。于是,为了政绩,一些地方官员将干部政策异化。原本我们的干部政策是透过政绩看德才,根据德才用干部,但异化后就变成了根据政绩用干部了。不仅如此,不少官员对政绩的考察异化甚至到了唯GDP是从的地步。如此一来,不少地方官员为了政绩而不惜举债,由此也就形成了“举债政绩”。目前没有学者从学理上分析“举债政绩”到底是属于政绩还是属于“政绩工程”,实际上,评判“举债政绩”十分困难,关键看其出发点是立足于个人还是民众。如果是站在民众的视角下举债,即便有“形象工程”的影子,也不能简单化地一概否定。但实际上,地方“举债政绩”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不合情、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举债政绩”屡禁不止,最深层的原因就是官员升迁机制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地方官员大部分是选拔产生的,而上级官员对于下级官员的选拔起着决定性作用。下级官员只有赢得上级的认可,才能获得职务上的升迁,而赢得上级认可的利器就是政绩。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官员在干部选用过程中颠倒了德才与政绩的关系,好像政绩突出德才就一定突出,而对于政绩的由来却缺乏进一步分析,导致重政绩而轻德才的情况。不仅如此,由于长期关注经济指标为代表的“硬政绩”,而忽视以社会风气、生活环境、民众幸福为代表的“软政绩”,更刺激了地方官员的举债活动。官员举债不仅是为了迎合异化的用人政策,还在于“硬政绩”比“软政绩”来得快,更容易在晋升中发挥作用。因此,不改革异化的升迁机制,特别是不从制度方面建立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机制,就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地方的“举债政绩”问题。
  
  2. 褊狭的考评机制强化了“举债政绩”。与干部升迁机制一样,不少地方官员考评也只看政绩不看德才。考评机制的问题主要体现为考评主体的单一性、考评内容的偏执性、考评标准的模糊性。在我国干部考评机制中,考评主体多是从组织、纪委等部门临时抽调的。被考评者一般是由本级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或上级相关领导提拔的,而考评人员也在本级主要领导或上级相关领导的领导下工作,这样就很难避免面子因素和人情因素,考评的结果经常是千人一面、一好百好。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政治领域中的“不告不理”,即没有人告发被考评者,则被考评者就会被认为无过错。“举债政绩”一旦被认为是普遍合理的,就会出现东施效颦之举,不但得不到有效遏制,还会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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