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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小官大贪”的运作方式与防治途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胡成国 日期:2012-01-12 11:17:24

  只要一提起贪官和腐败,人们肯定首先想到的是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等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大贪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脱颖而出”,竟能搞出“惊世骇俗”之举。他们以权谋私、疯狂敛财的“运作”过程,比起“大官”来,别具“特色”,同样值得高度重视和警惕。
  一、“小官大贪”的运作方式
  在近几年全国各地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小人物的腐败现象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据有关机构分析,小人物的腐败出现了五个不断上升的趋势,即涉案行业不断上升、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大案不断上升、窝案不断上升、外逃案犯不断上升。这些人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官虽小、权很大,胆子壮、下手狠。
  (一)“县处级干部贪财”的大胆运作
  这个级别的干部往往主政一方,权倾一时,胆子很大,机会也多。他们充分运用所谓的“政治经济学”,使得手中权力得以成功置换。一把手用“一支笔”、“一张嘴”决定一切的体制格局注定了他们能够实现权力利益化、利益最大化。近年来,安徽省有18个县(区)委书记因卖官受贿被查处,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在4年任期内卖官受贿900多万元,“陈千万”的绰号在定远县早已街巷皆知。从干部的提拔到重大工程的决策,常常由陈兆丰一锤定音,于是陈兆丰在自己势力范围内成为唯我独尊的“土皇帝”,正常的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被扭曲,严重破坏了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
  (二)“科长(局长)经济”的贪婪运作
  所谓“科长(局长)经济”,就是指某些科级人物在其权力运作过程中的以权谋私行为。在庞大的“官群”中,科(局)长显然只是“小字号”,有啥权力?可现实偏不这么简单。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些科(局)长是寡廉鲜耻地吃拿卡要,有些是无所顾忌地索贿受贿,有些则是肆无忌惮地贪污挪用公款。“批不批在局长,办不办在科长”、“上面很好,下面好狠”,这就是对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个别科级“小人物”的真实写照。当群众或者企业有事求到这些人时,一般都是勒着办、卡着办、拖着办,往往要“研究研究”,让你“回去听信”。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一来,你不就得给他们“上态度”嘛,三百五百不嫌少,三千五千甚至上万也不怕多。老百姓称之为“卡级干部”。只要你“态度”好,他们就没了原则,该办的办了,不该办的也办了。于是,很多本来明显违法的事情也就堂而皇之地合法化了。
  (三)“乡干敛财”的野蛮运作
  一些乡镇干部利用“山高皇帝远”的地理优势和国家法律及上级组织监督“鞭长莫及”的漏洞,有的巧立名目,贪污集体财物;有的大肆挥霍公款,吃喝玩乐,游山玩水;有的利用小城镇改造工程搞“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有的俨然恶霸土匪,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据《中国青年报》2001年12月4日报道,河北唐县北店头乡党委书记乔贵山为其女儿大摆婚宴,乡政府就“通知”所辖20个村送礼;为其父大办葬礼,乡政府也曾给所辖村发过参加葬礼的“通知”。只要能敛到钱,什么事都可做,什么办法都可取。
  (四)“秘书谋财”的隐性运作
  近年来揭发出的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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