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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破解消极腐败多重困境的科学选择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茂先 日期:2011-11-23 10:56:05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将消极腐败列为党执政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并指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可以说,消极腐败是治党、治国大敌。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深化改革攻坚期、法律法规完善期,客观上给消极腐败提供了土壤;我国长期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社会和谐稳定期,让一些领导干部主观上头脑发热,迷失自我。对消极腐败现象,人们存在着一些片面认识。一种是扩大论,即将特定领域的消极腐败扩大为全社会现象,甚至认为逢官必腐。一种是不治论,即将腐败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等同于不治之症;一种是消极腐败无害论,即认为消极腐败无害经济社会发展,也无害党长期执政。对此,既要对错误认识进行纠正,更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消极腐败的趋势与特点。具体而言,消极腐败呈现扩散化、中介化、代际化、链条化、专业化、演变化等特征。
  消极腐败虽然可防可治,但同样面临多重困境。样式翻新困境。一种腐败样式被发现,另一种腐败样式又会出现,从物质腐败到感情腐败,从个人腐败到家族式腐败、同学群腐败等,都是腐败样式翻新的典型。领域迁移困境。一些腐败高发领域仍然存在,而新领域腐败又不断出现,当前公益事业、国有垄断企业等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再一次证明了腐败领域的不断迁移。手段隐蔽困境。腐败分子更加精明,更加善于伪装,加之代际腐败、中介腐败的出现,使得问题隐藏得更深,被发现的概率更小,治理的难度更大。合理规避困境。一些利益集团通过政策制定权、方案选择权等合理方式从直接腐败向间接腐败、从“硬腐败”向“软腐败”转变,让组织在调查、取证和认定时更难。官官相护困境。消极腐败问题是一个难题,发现之后的治理更是一个难题,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对上级处理的干部照用不误的问题,官官相护已成为新的治理腐败“天敌”。民不关心困境。社会公众之所以不关心、不举报一些领域的长期腐败,关键是民众对治理腐败的信心不足。因此,治理消极腐败问题,难以通过一剂良方、单味妙药来彻底解决,需要中药、西药共用,外治与内服相结合,精神疗法、药物疗法共举。
  空间选择:上中下有机统一
  上:党中央要统筹治理工作。党中央要着眼全党、全国治理大局,指明消极腐败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作出战略部署,提出目标任务,为消极腐败治理工作提供行动指南。要与时俱进地制定治理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党内条例等,为全党治理工作提供行动依据和“武器”。要通过党建工作、督促检查、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确保党章、党纲、党纪、党规以及党内监督条例、处分条例、权利保障条例等得到最根本、最全面的贯彻落实。通过特定程序将治理重要成果上升为法律法规,使党的意志上升成国家意志,努力做到依法治党、依法推进治理工作。
  中:党要成为治理工作的中心。党要通过治理战略的谋划和实施,加强对消极腐败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始终成为治理工作的司令部和指挥中心。要通过党内宣传、组织、纪检、人事等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党的治理要求和部署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并取得良好成果。要通过党的领导班子配备、组织健全和机构加强等,确保各级党组织在治理工作中的领导地位,防止治理工作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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