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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消极腐败的现实表现及治理之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向风行 日期:2011-11-23 10:55:08

  在2011年的“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把消极腐败视为我们党亟须直面并解决的“四大危险”之一。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积极面对和处理消极腐败现象,成为了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消极腐败的表现形式
  消极腐败是由主体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权力偏离公共职权轨道,出现权力变异等现象的腐败行为,与贪污、受贿、买卖官职等严重腐败行为有所不同。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不正之风背离群众。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质是滥用职权,以权、以职、以业谋私。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从单位来讲,突出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从个人来讲,突出表现为吃、拿、卡、要、报。二是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表现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三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突出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
  2.官僚主义损党误国。官僚主义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一是图享受、走后门,一人做“官”,全家享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二是高高在上、狂妄自大、颐指气使、脱离群众;三是对工作挑肥拣瘦,对待遇斤斤计较,对群众漠不关心,争名夺利;四是革命意志衰退,生活腐化,好逸恶劳,追求享受,蜕化变质。
  3.铺张浪费触目惊心。多年来,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就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参观旅游、公款修建楼堂馆所等行为出台了多项规定,但“三公”消费仍然居高不下,成为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
  4.决策失误劳民伤财。有的领导干部手握一方大权,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不经公开听证、民主决策,慷国家之慨,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但到头来很多却成了“豆腐渣”工程、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工程,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
  5.选人用人拉帮献媚。一方面,选用人才不是以德、能、勤、绩、廉为标准,而是以是否与自己“同线、同路、同圈”为标准,年终评优、荣誉称号的分配不是以能力或成就的大小为标准,而是以关系的亲疏、远近为标准;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以“举贤不避亲”为幌子,在就业、提拔等方面对子女、亲属大开绿灯,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子女涉足暴利行业,引发了社会民众的强烈不满。
  6.好人主义助纣为虐。好人主义就是以“不得罪人”的原则取代党的原则,以“和稀泥”来维系所谓的团结,致使庸俗、低级趣味的市侩作风和见风使舵、吹吹拍拍的政客作风乘机侵蚀到党内,最终损害的是党和人民的利益。
  二、消极腐败的危害
  长期以来,反腐败工作的重心一直都放在惩治积极腐败上,对那些明显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惩处,但对消极腐败现象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实际上,与积极腐败相比,消极腐败所造成的危害“毫不逊色”。
  1.引发群众不满情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好办的事拖着不办,没有好处的事拖着不干,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挥霍浪费财政公共资金修建大而不当的政绩工程、豪华办公楼等,增加了群众怨气,甚至激发社会矛盾。
  2.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公款吃喝、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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