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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委书记任职遭遇“三年之痒”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许圣道 许圣义 日期:2011-01-02 12:19:08

  县委书记的“三年之痒”

  据人民网报道,山西省代县6年换了4个县委书记。《半月谈》2009年的一篇报道说,在中部某省90多个县(市、区)中,近年来只有一名县委书记在岗位上干满一届。社会民众疑惑不解:县委书记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正常吗?

  众所周知,2003年以前的县委是三年一届,现在是五年一届。但是,近些年,大多数地方的县委书记更换频繁。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管是三年一届还是五年一届,如今不少地方的县委书记都难得干完一届,多则二三年,少则一年半载就调走了。

  毋庸讳言,任期内频繁调动,诱使县委书记热衷于见效快的“政绩工程”,行为越来越短期化,不仅劳民伤财,还会助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同时,一些内在驱动力促使县委书记希望频繁调动:按规定,一个官员提拔到上一级职务一般至少需要两个以上本级职务的任职资历,五年干一个职务和五年干两个职务相比,后者显然能更快地满足上述条件。有人形象地将这种现象比喻为“三年之痒”,即一年干、二年看、三年等着换。其实,上任一年才能熟悉情况,如果只干两三年就走,“主帅”调动得太频繁,辖区内干部群众情绪就不会稳定,对地方的稳定发展非常不利,受损的是老百姓,丧失的是党的公信力。最严重的是,频繁调动助长了官员的不良心理,容易滋生腐败。在《人民论坛》2010年第2期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沈小平的一篇文章指出:“对在任期内干一两年就提拔或调动的干部,大家认为有本事;对干部任期满了才提拔的,大家会说他是轮到了才提拔;对过了任期还没提拔的,大家又会认为这个干部要么有问题,要么上面没有人。于是乎,老实人吃亏,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歪风邪气盛行……”

  疗治之方探析

  县委书记相对地(市)、省领导来说,是基层干部,可对一县而言,则是“主帅”。他们既是宏观决策者,又是具体执行者。特别是随着我国县域经济的日趋发展和繁荣,县委书记的稳定性与作用发挥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为了保持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持一方稳定,县委书记确实不宜频繁调动。因此,任期制度是干部政策中历来强调的。

  (一)重申干部任期制

  2009年,湖南省委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0年,河南省委也出台了类似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新举措,其中规定:强化县委书记任期观念,县(市、区)委书记原则上应任满一届,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县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提拔使用优秀县委书记的长效机制、建立县委书记队伍管理信息体系等具体办法。

  此举意味深长。这是对干部任期制的重申,表明一些地方在干部管理制度上有着清醒的自我约束和革新意识。当然,有了制度和规定还不够,还要看执行力和效果。笔者期待湖南、河南等地以《意见》出台为契机,促进县委书记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岗位职责中去,扎扎实实推进地方的科学发展。

  (二)县委书记就地升迁副厅级

  县委书记是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虽然面临的困难较多,但很能磨炼人,受到的锻炼多,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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