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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内涵、表现与实现/李 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毅 日期:2019-03-21 16:01:36
  【摘  要】在各项国家治理工作中,程序正义集中表现为对程序的坚持、对正义的维护、对民主的实践和对治理的实现。要进一步发挥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权力运行程序、制定和落实科学系统的程序法、严格纠察破坏程序正义的现象、着力增强治理主体的程序意识。
  【关 键 词】国家治理;治理能力;程序正义;现代化
  【作者简介】李毅(1992— ),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06-0027-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加速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加快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顺利实现各种治理目标,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术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鉴于国家治理中的一切工作都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开展,通过分析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内涵、表现与探索路径,进一步发挥程序正义对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促进作用,便兼具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内涵
  西方学者认为,人们对正义的追求并不止于正义的实现,通常还要求正义的实现方式具有可视性,也就是说,人们也关注正义是通过何种程序实现的,并对程序正义提出了广泛的诉求。但目前国内学术界仍普遍认为程序正义只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关于程序正义的研究也多是围绕司法领域进行的。然而,对司法工作中的程序正义的研究热潮在无形中导致了人们对程序正义的认识偏颇,甚至限制了程序正义的适用范围。事实上,这种“人们所能看得见”的“正义的实现方式”也是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内涵所在。因为正义总是被寓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广泛体现在治理主体办事的程序中,是否坚持程序正义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反映了公共权力运行的合理性。
  众所周知,程序在本质上可以被概括为一个按照合理的顺序和方式来对事务做出合理抉择的过程,即一种处理具体事务的“特置方式”。程序正义则是通过这些“特置方式”来实现正义。事实上,一切国家治理工作的落脚点都在于维护好社会正义、保护好社会公平,国家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对程序正义提出了诉求。国家治理体系更是一个条块分明、权责界定明确的完整系统,这个系统中的部门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都在按照具体而严格的程序行使相应的权力、展开具体的任务协作,诸如人们常见的行政审批、换届选举,都有具体的实施程序和规则。坚持按这些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依据具体程序行使具体职权,便形成了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内在机理。所以,对国家治理中的各种程序的坚持或变革,在本质上就成了维护正义的过程,即程序正义的实现过程。
  因此,不仅司法工作要通过程序正义的实现来维护司法的公正性,覆盖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行政、立法等日常治理工作也对程序正义的实现具有天然诉求。坚持和弘扬程序正义,不只是国家法治建设工作的独特要求,也不仅仅局限于司法层面,它还存在于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表现
  1.程序正义在国家治理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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