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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中期

农村基层“微权力”腐败的机理机制与预防对策/夏德峰 任亚青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夏德峰 任亚青 日期:2018-06-06 17:55:14
  【摘  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微权力”腐败的预防与惩治,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题中应有之义。农村基层“微权力”腐败呈现主体以村“两委”一把手居多、村“两委”班子集体腐败现象突出、经济类腐败案件占主导地位、涉财违纪违法手段多样化等特点。农村基层腐败行为频发的原因在于法治观念淡薄、价值观扭曲,制度操作细则规范性不足、自由裁量空间大,监督行为机制乏力等因素。全面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构建基层贪腐预防与惩治体系,需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正向激励;规范用权,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创新村规民约制度安排,推行农村社会公平化管理工作;提升协同监督能力,使农村基层民主运转起来。
  【关 键 词】微权力;腐败预防;村规民约
  【作者简介】夏德峰(1974— ),男,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政治学团队专家,研究方向为政府治理与廉政建设;任亚青(1989— ),女,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治理与廉政建设。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动态跟踪及成效研究”(项目编号:16BZZ060)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8)11-0056-03
 
  “三农”问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性问题,国家在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了较大的倾斜,以期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农村短板。另外,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干部支配的资源量越来越大,而且农村又是熟人社会,法治观念相对淡薄,制度约束相对乏力,以及受关系、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近些年农村基层在换届选举、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过程中滥用权力问题日益凸显,腐败案件频发,且呈现形式多样、涉及面广等特点。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行为主体掌握的权力虽然微小,但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微权力”腐败造成的影响恶劣,成为基层治理的“大祸害”,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激化了农村社会矛盾,败坏了农村社会风气和基层政治生态。因此,预防农村基层“微腐败”、管住农村基层“微权力”已经迫在眉睫。
  一、河南省Z县农村“微权力”腐败案件分析
  以Z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2014—2016年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数据为例,对Z县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进行类别处理分析,探讨农村基层“微权力”腐败的主要特点。
  (一)违纪违法人数居高不下,农村党员干部所占比重较大
  从表1中可以看出,近3年来,Z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人数一直居高不下,每年均在100人以上,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人数均在70人以上。通过对农村党员干部腐败人数占全县总人数的比重进行分析,可以清楚得知,自2014—2016年,Z县农村党员干部腐败人数占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人数的比重均在40%以上。总的来看,2014—2016年,Z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人数534人,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人数258人,平均占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人数的48.3%,清楚地反映出农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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