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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中期

政府信息公开中领导力的四维表征/王锐兰 殷 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锐兰 殷 路 日期:2017-12-06 09:24:49
  【摘  要】政府信息公开与否、公开到何种程度,领导及其领导力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领导者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和很多环节具有决定性话语权。话语权既是政府信息公开自由裁量权的外化形式,又是自由裁量权的支撑。自由裁量权是政府信息公开中领导力的整体表征;理解力是一种软权力,是政府信息公开中领导力的个体表征;控制力是一种硬权力,是政府信息公开中领导力的纵向层级间的表征;协同力是一种横向的跨界领导力,是政府信息公开中领导力的横向表征。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力
  【作者简介】王锐兰(1965— ),女,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非营利组织管理;殷路(1977— ),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科长,研究方向为政府政务公开研究。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32-0016-0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已有九年,成绩可谓骄人,问题也不容回避,如信息断层和信息死角依然存在,信息公开通畅率不尽人意;信息公开的供给“瓶颈”多种多样;受制于区域经济文化差异、需求者文化水平和动机,信息公开过程客观上存在着需求贫困等。基于政府信息公开场域中,领导者往往遇到来自于体制内和体制外、自身和外力、纵向和横向层面的多种压力,本文从整体、个体、纵向、横向等四个维度分析领导力的具体表征。
  一、自由裁量权:政府信息公开中领导力的整体表征
  领导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决定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和公开渠道的话语权。话语权既是政府信息公开自由裁量权的外化形式,又是自由裁量权的支撑。领导者掌握了统治性、主导性的信息公开的官方话语权,实质上就掌握了很多信息公开与否、公开范围、时间与程度的决定权。这说明话语的强弱由话语者决定,说话者地位越高,话语权越强,信息公开的定义权越大。绝对话语权决定绝对裁量权,相对话语权输出相对裁量权;话语权越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裹挟力越强。正是由于话语具有天生的越界和扩张冲动,使得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边界普遍存在不确定性,权力往往被主观延展、演绎和衍生。
  自由裁量权全方位、全过程地渗透在政府信息公开中,而使政府信息公开过程充满着各种变数。自由裁量权的适度、合法、合规行使,考验领导者的信息公开决策智慧和决策能力。从法理上说,保障公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源于宪法将其作为政治权或公民权的规定,但法律本身并不能保证信息权的自觉实现与实践,法律的抽象性、原则性和一定的滞后性,决定其不可能通过“枚举法”逐一穷尽各种问题、现象及其可能的演变结果。这正是自由裁量权全方位全过程地潜伏或显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原因所在。但自由裁量权的过度使用或使用不足,有可能把“非正义的行为具体化和永久化了”[1]10,最终可能背离其制止“非正义行为”的初衷。自由裁量权虽无固定模式、现成范本,但主要表征为信息选择权、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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