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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中期

“中介腐败”问题分析与治理对策/段贞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段贞锋 日期:2017-06-13 08:30:39
  【摘  要】对“中介腐败”行为进行分析,结合其实际总结存在的主要形式,发现其新特点,探寻其深层次的产生原因,是有效治理该类腐败现象的基础。完善相关立法,对中介机构进行准确定位、实现多层面监管、建立腐败防治体系、提升腐败的风险成本、加重对腐败行为的法律处罚,能够有效治理“中介腐败”现象。
  【关 键 词】中介机构;中介腐败;防治体系
  【作者简介】段贞锋(1982— ),男,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
  【基金项目】平顶山学院2014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14-0037-03
 
  近年,随着党和政府反腐工作的强力推进,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新的腐败形式层出不穷,反腐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中介腐败”作为近年日益泛滥的腐败新形式,已逐步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中介腐败”的主要形式
  “中介腐败”是对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完成的腐败行为的统称。现实社会中,“中介腐败”可能发生在不同的领域,形式多种多样。
  1.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中合谋腐败。在征地拆迁与招商引资工作中,一方主体为政府有关权力机关,而由于工作需要或某些特殊原因,政府机关往往将部分工作交由中介机构处理,中介代理机构利用与权力机关的身份依附关系,极易操控整个拆迁、招商过程,从中牟利。
  2.行贿及帮助行贿。一些中介机构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获取高额利益,积极帮助委托人“操作”资金、项目审批,并从委托人对其协助从事非法交易而获得的非法收入中收取高额回报。在一些数额较高的采购项目如医疗设备采购中,中介机构往往将行贿的资金以咨询费、业务费等名义变相支付给有关利益主体所在的部门或负责人,最终实现行贿的目的。
  3.帮助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鉴证。一些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为了上市,委托从事中介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帮助其做假账,发布不实财务信息,经过专业包装后即可上市,在市场上“圈钱”,损害广大股民权益,危害经济秩序稳定。还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数字游戏帮助企业骗取各种社会荣誉,伪造虚假事实,提升企业形象,掩盖企业经营特别是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骗取银行贷款,甚至偷税漏税。
  4.参与非法洗钱。洗钱是一个隐秘而复杂的过程。贪污、贿赂所获得的巨额非法收入,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加以“洗白”,将其转换为合法财产。这一转换过程需要用一系列表面合法的合同、票证及相关产权文书,以及用合法账户在境外设立公司进行转账,这一系列行为都离不开相关中介机构的介入,需要在中介机构的专业帮助下才能完成。
  5.违规操控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牟利。一些建筑工程、项目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评标专家会在公布结果前24小时内从人才库中抽出,而且专家名单确定后,评委会被封闭起来[1],看上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投标程序。但实际上,一旦名单出来,招标代理机构马上就能从内部获知评委会成员名单,24小时足够进行最后的公关,从而操控投标程序,进行腐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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