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7年1月中期

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治理“为官不为”的举措探讨/唐晓阳 代 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唐晓阳 代 凯 日期:2017-03-15 17:50:26
  【摘  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公务员腐败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乱作为”的现象逐步减少,但“为官不为”问题却日趋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务员“为官不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个人素质不高和体制机制不健全造成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是“为官不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是治理“为官不为”的重要举措。具体而言,包括理顺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全面公开绩效管理信息,科学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优化绩效评估主体结构,健全绩效结果运用机制。
  【关 键 词】为官不为;绩效管理;行政改革
  【作者简介】唐晓阳(1962— ),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代凯(1988— ),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02-0026-04
 
  为官不为,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等懒政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公务员腐败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特别是“乱作为”的现象逐步减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政府公务员“为官不为”的问题却日趋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为官不为”的表现
  所谓“为官不为”,是指公务员在从事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而影响政府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一种现象。作为公务员,在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不能“乱作为”,但也不能“不作为”“少作为”“迟作为”。目前我国政府机关“为官不为”的现象比较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一些公务员工作动力不足,缺乏积极性,处理公务不是雷厉风行、说干就干,而是能慢则慢、能拖则拖,特别是对待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他们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也不敢轻易拒绝,可就是缺乏工作热情,不愿马上办,于是就采取拖的形式,慢慢地办。
  2.工作马虎,不讲质量。一些公务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办事不细心,马马虎虎。平时不钻研业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选择性办事。比如,上面说了就为,下面说了则不为;领导看得见就为,领导看不见则不为。
  3.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些公务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工作中只想揽权,不愿负责,明明是自己分内之事,却想尽办法往其他人身上推。少数公务员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作座右铭,对人民群众的诉求采取“打太极”的方式,能躲就躲、能推就推。特别是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敷衍塞责,缺乏担当精神,尽量“少为”“不为”。
  4.因循守旧,不愿创新。一些公务员把“不出事”作为工作准则,工作中习惯于等待观望,抱残守缺,因循守旧,缺乏主动性,更没有创造性。遇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