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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中期

我国公共冲突干预治理中存在的角色混乱问题解析/赵伯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赵伯艳 日期:2016-01-27 17:31:03
  【摘  要】当前,我国公共冲突干预治理中存在诸多的角色问题。在干预主体对其具体角色担任的选择上,存在角色固化和角色强化的倾向;在冲突干预者与冲突当事方之间的关系上,出现了不恰当的角色混淆和角色转化;在干预主体之间的关系上,出现了角色垄断和角色排挤;在干预效果上,存在正式干预角色失效与非正式干预角色盛行的尴尬。
  【关 键 词】公共冲突;第三方干预;角色混乱
  【作者简介】赵伯艳(1979— ),女,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是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城市社区冲突参与式治理途径研究”(项目编号:TJZZ15-005)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5)35-0023-03
 
  当冲突双方相信没有办法自己解决冲突,或者冲突双方谈判破裂时,第三方干预者便会被动或主动地介入冲突治理过程之中。第三方干预冲突过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冲突双方结束敌对态度和敌对行为,促进和解。第三方通过调解、斡旋、仲裁、促进对话、制造缓解冲突的空间和时间、冷却冲突各方的激动情绪、促进各方相互谅解及探寻冲突解决方案等方式来对冲突进行干预治理。恰当的第三方干预会促进冲突的解决,但如果介入不当,便会产生或加剧角色冲突。当前,在我国公共冲突的干预治理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的角色混乱问题。
  一、公共冲突干预治理主体角色固化和僵化
  在理想状态下,公共冲突干预治理主体所承担的干预角色应该具有相机性和弹性,即根据冲突情境进行角色转换。而实际上,当冲突干预治理主体惯于承担某一特定的角色时,就会产生角色固化的倾向,即乐于承担这个角色,并拒绝担任其他适宜的角色。以冲突的制动者这一干预角色为例,根据冲突自身的强度及对冲突控制目标的不同,其既可以是冲突缓冲者,也可以是冲突阻止者或冲突镇压者。在冲突各方即将出现对抗行为的情况下,缓冲者秉持中立立场,通过采取隔离、区域划定、宵禁、戒严等措施来限制对抗者的行为和预防暴力冲突发生。缓冲者通常担任和平维持者的角色,其派遣强制力量进入冲突现场的直接目的并不是驱散和压制冲突各方,而是对冲突各方形成威慑,阻止其直接对抗,促使其冷静下来,以稳定局势,这为和平促进者促进各方相互理解和尊重及建设性地交流提供了保障。在冲突各方已经出现轻微的敌对行为和破坏行为时,阻止者通过设置障碍、驱散人群等方式平息冲突。在冲突各方发生严重的敌对行为或破坏行为时,镇压者将对严重的暴力对抗行为采取抗暴行动,对暴力行使方采取抓捕拘禁、火力震慑乃至武力压制等措施。
  由于政府拥有强大的强制力,其最适宜担任制动者角色。政府作为制动者在干预冲突时应在镇压者、阻止者和缓冲者之间相机地做好选择,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干预效果。但在现实中,我国政府承担着冲突治理巨大的责任压力、时间压力、舆论压力和体制压力,很难根据具体的冲突情境选择出最恰当的干预角色,往往在该动用武力制止暴力行为时瞻前顾后、消极沉默,而在冲突僵持阶段却仓促选择简单快捷的镇压方式,不但不能制止冲突,反而加剧冲突。南平医患冲突事件就是干预角色僵化的一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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