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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期

2015年10月(中)学术推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6-01-18 16:37:41
  屈站在《国家、市场与社会三重视角下公共治理机制的生成逻辑——基于长三角经济区公共治理实践的分析》一文中指出,国家、市场与社会是人类处理公共事务的三种力量来源,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三种力量的分布和配置关系却大相径庭,各种力量间或相互冲突或彼此补充。在当今世界各国谋求公共事务协同治理的时代,国家、市场与社会已然成为公共治理凭借的力量、工具或手段。文章从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间矛盾运动的宏观视角出发,对公共治理机制的概念进行界定:为有效治理公共事务,由科层机制、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有机融合而生成的集体行动新规则。在此基础上,通过理论推演和对长三角经济区公共治理实践的考察,做出一个关于公共治理机制生成逻辑的理论解释,即公共治理机制是转轨期中国国家、市场与社会三种力量矛盾运动的产物。具体来说,市场驱动是中国公共治理机制的内生因素,中国公共治理机制内含市场机制扩张与科层机制束缚双重逻辑。中国国家治理转型的核心是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确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其实质是国家与市场两股治理力量的此消彼长。然而由于中国传统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惯性因素,导致市场和国家两种力量间的内部矛盾日益激烈,呼唤着更加有效的公共事务治理之道。由于市场机制的固有缺陷及当代公共事务的复杂性,需要跨政府部门、跨领域及多中心的治理主体协作处理,在一个市场发育不健全、公民社会势单力薄的公共治理环境中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绝对控制在相关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逐步淡化,公民社会的有限性参与成为中国公共治理机制生成的必要补充。
  武小龙在《共生理论的内涵意蕴及其在城乡关系中的应用》一文中运用生态学核心理论之一的共生理论,来分析研究中国城乡关系。由于排斥性制度和城市偏向政策的一直存在,中国城乡关系始终表现为一种病态共生的发展形态,这一形态特征主要体现为城乡二元的关系结构、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及城乡公平效率的双重损失。具体来说,这一病态共生的发展形态主要包括三大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的寄生共生形态、改革开放时期的偏利共生形态、后税费时期的非对称互惠共生形态。这实际上就是城乡非对称、非均衡发展所引发的不公正结果。因此,秉承共生理论的合作互补的核心要义,本文提出中国城乡共生态发展的内在价值观,旨在通过对排斥性制度和城市偏向政策的解构,建构起五位一体的城乡共生体系。这一共生体系主要涵盖三大层面。第一,城乡共生态发展理念:平等公正。任何个人、群体(包括乡村弱势群体、城市边缘群体)都应享有与其存在和发展需要相联系的同样的组织资源,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排斥、支配或区别对待,每个个体都应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存在意义。第二,城乡共生态发展理路:互惠合作。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居民的反哺与赋权,通过政策设计、立足乡村本位,重新赋予本应属于他们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推动城乡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通过协商对话的途径逐步解决乡村建设的困境与城乡关系的失衡。第三,城乡共生态发展格局:五位一体。通过城市与乡村的双向交流及社会多元主体的合作共建,可有力实现“去城市中心(偏向)化”和“去乡村边缘化”,最终达成五位一体的城乡共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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