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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中期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趋势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方略选择/宋 辉 张素云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宋 辉 张素云 日期:2015-11-13 11:10:3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对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新要求。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党就要与时俱进地转变治国理念,推进理论创新,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从而实现国家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找到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一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国家治理的现状来看,虽然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我们在国家治理方面仍有许多尚待改进的地方。可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就是党中央在结合这样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提出来的。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党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总结执政历史经验得出的必然结论,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更好执政的根本要求和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执政66年来,执政方式经历了从以政策为主,到政策法律并举,再到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世情、国情、党情要求党必须实现治国理政方式从社会管理向更全面的社会治理转变,这无疑对全面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党必须实现治国理念的转变。国家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的道路、理论、制度、政策、方法的综合体现,包含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民间治理等不同层次,包括政治治理、经济治理、文化治理、环境治理等不同领域,是一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所设计的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的基本制度和法律保障。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共同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说,它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性转型。从传统国家治理向现代国家治理转型的关键,就在于要实现从国家单方面支配社会,过渡到国家与社会的有效互动与互相制衡,重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的关系。这就要求党必须实现治国理念的转变,从传统的管理体制强调自上而下的指令性控制,注重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刚性约束,到体现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既有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从事管理、服务、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也有社会对于政府的监督、督促、批评等诸多活动;既有从上到下的指挥,也有从下到上的反馈参与。这种双向互动体现了现代的、文明的、法治的社会治理理念。新形势下,只有党和政府实现由党治国治向社会共治理念的转变,才能真正将这种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实现由传统国家治理向现代国家治理、由严格管理向善于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第二,党必须提高科学执政的水平。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全面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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