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5年8月中期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化研究/宋芙晖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宋芙晖 日期:2015-11-10 18:00:15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化研究

——以郑州市为例
 
  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全新、高效的管理模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和部门所认同并引入自己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中。随着网格化这一技术手段在城市管理上的广泛应用,不仅出现了适用于省市县乡四级不同版本的网格管理系统和平台,并且横向上还可细分成社区网格化、党建网格化、市政网格化、治安网格化等不同项目。但是,不同城市的社区管理,由于其自身特点和环境不同,因而管理重点、角色定位、效果引导等方面也不尽一致。如何在社区管理转型较晚、市政建设基础较差、可利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找到一条适合优化本地社区管理的特色路径,是当前许多城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分析
  社区管理是指在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维护社区和谐发展为目的,由社区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共同对社区内各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构成单位,引导和加强社区管理,细化管理单元,缩小服务距离,成为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和谐稳定的必然途径。我国城市虽然普遍建立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社区管理体制,但就具体运行机制方面,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方面,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当中,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机构,是城市的管理主体;另一方面,就社区管理的发展趋势而言,社区居民才是真正的管理主体。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赋予,人民主权应该包含全部的管理领域。但是具体到城市社区管理的实际运行中,社区居民管理主体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区政府和街道办的自觉放权。当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受到严重限制时,社区管理将回归到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格局当中。
  2.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弱化。社区居民由于分散为单独的个体,当缺乏政府引导与政策支持时,单纯依靠普通居民的自发自愿无法有效形成自己的组织依托和利益代表。即使有些社区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较为完善和发达,也会因为没有行政权限和充足的资源,对外无法有效监督和制约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内不能及时解决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居委会虽有管理社区事务的经验,但其自治能力能否实现仍然取决于街道办事处的权力下放与否。
  3.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现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投入仍然依赖上级的财政拨款,各种行业协会和志愿者公益组织等第三方组织进入渠道狭窄,社会资源投入有限。向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包括社区内的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因其行政隶属关系,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仍然有限。同时,这些部门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往往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和界定,也经常出现无人管理或越权管理的混乱局面,其职能履行和公共供给也必然受到严重影响。
  4.日趋复杂的社区管理形势。随着城市和社区的不断扩张,社区事务的工作内容必然在不断增加。如何提高处理社区事务的效率,不断适应灵活多变的社区环境,是当前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郑州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特色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社会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郑州市于2012年3月开始试点城市社区网格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