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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中期

雁阵控制模式:应对网络社会复杂社会问题之结构/薛泽林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薛泽林 日期:2017-03-16 11:25:21
  五、我国社会治理雁阵控制模式之建构
  (一)功能定位:建立刚柔并济的组织结构
  以问题为导向、刚柔并济的组织结构是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模式结构功能定位的基本特征。在我国,刚柔并济机制失衡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基本问题。在已有治理逻辑中,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主体,发挥着搭建制度框架和实施治理引导的刚性作用;而其他社会和市场组织则根据自身特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治理的柔性作用,以此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的刚柔并济,并保持社会的稳定与活力。然而,现实中地方政府为发挥社会职能而造成的越位管理和权责膨胀,不仅弱化了自身的政治职能,也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其他社会治理主体柔性机能的发挥,十分不利于社会治理结构的自我成长。因此,网络社会背景下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雁阵控制模式需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问题建立由不同政府机构发起的跨部门协同政策网络,形成特定的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模型,并根据问题结构的转换,不断调整网络结构中的政治中心、执行机构、技术机构及监督机构的相对位置和职能,从而形成有针对性的治理结构柔性网络,建立适合我国实际的跨部门协同的刚柔并济机制。
  (二)主体关系:实施赋权改革,明确主体分工
  在专业分工基础之上的相互合作是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模式中各主体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已有研究发现,高水平的协同会带来共同发展,并通过提升资源的可用性带来好的政策的可实施性。在网络社会治理中,不同的治理主体可以通过与政府建立弱连接,以及信息共享和成本分担等行动,使协同的关系得以维系、共同面临的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分工与合作被看作是网络社会跨部门协同成功的关键。而从学科演进的视角来看,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模式是在反思新公共管理专业分工过度基础之上产生的。一方面,部门专业主义仍然是雁阵控制模式的基础,这是当前进行赋权改革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单个部门已经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问题结构的复杂性要求不同的专业组织建立雁阵控制式的关系,以全面解决网络社会背景下的复杂簇状问题。在这一过程中,雁阵控制模式的制度安排不仅塑造了参与个体的行为,为个体参与政治生活以及更广泛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意义体系[5],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重塑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重构系统的功能。因此,赋权改革与赋权基础之上政治中心、执行机构、技术机构及监督机构的协同合作是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模式主体间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
  (三)结构机理:发挥雁阵控制模式的中心引导作用
  在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模式中,次中心在政治中心的引导之下凝聚更多的主体参与到跨部门协同的运作中,是雁阵控制模式运作的基本机理。已有研究表明,在复杂网络社会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作为行动主体,一直以来在网络协同结构中占据核心位置。这就意味着,在复杂网络社会背景下,执行机构、技术机构和监督机构作为网络中的次中心结构和从雁角色,可以在政治中心的引导下,凝聚更多的行动主体,从而凝结成一个覆盖面更广的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结构。特别是在社会治理领域中,针对复杂簇状社会问题而形成的多重跨部门协同雁阵控制网络,可以通过执行机构、技术机构和监督机构等次中心组织,分别凝聚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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